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
东段干线(吉安—福州)龙岩市境内
建设用地的批复

闽政文〔2017〕13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福州)龙岩市境内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福州)龙岩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593号),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罗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8515公顷(其中耕地2.0103公顷)、未利用地0.06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222公顷;将国有未利用地0.02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027公顷。

同意永定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2078公顷(其中耕地0.18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同意上杭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88公顷(其中耕地0.16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同意长汀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321公顷(其中耕地0.51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231公顷。

同意连城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405公顷(其中耕地0.1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418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506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福州)龙岩市境内建设用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征地批后实施情况,按反馈制度要求报国土资源部。

五、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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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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