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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闽政〔2019〕3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2019.02.25 字体: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省文旅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9项。其中,新增项目名录68项,第一至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扩展项目7项,第一至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新增保护单位4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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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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