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与机构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洪长平兼任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闽政[ 1997] 文54号)
邱元拔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院长,原任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自然免除。(闽政[ 1997] 文55号)
卢泉昌、马承佳任龙岩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免去李志明的龙岩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正厅级调研员职务。 (闽政[ 1997] 文57号)
刘卓雄任宁德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校长;免去陈柏的宁德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校长职务。(闽政[ 1997] 文58号)
李金生任福建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闽政[ 1997] 文59号)
陈课程任福建省审计厅助理巡视员。(闽政[ 1997] 文60号)
缪希铃、李元明、傅贤光任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 (闽政[ 1997] 文61号)
肖诗达任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陈开根任福建省农业厅助理巡视员。 (闽政[1997]文62号)
吴春官任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副主任。(闽政[ 1997] 文63号)
王贤德任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助理巡视员。(闽政[ 1997] 文64号)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 任: 黄小晶(副省长)
副主任:洪长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先文(省经贸委主任)
詹 毅(省总工会主席)
刘钦锐(省农办主任)
王兴喜(省人事厅副厅长)
委员(共11人,略)
办公室主任 王少昆(省总工会副主席)
(闽政办[1997]14号)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 同意成立第八届全国运动会福建省代表团。主要成员如下:
名誉团长:何少川(省委副书记)
团 长:王良氵专(副省长)
常务副团长:林景华(省体委主任)
副 团 长:叶双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启章(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振国(省体委副主任)
蔡天初(省体委副主任)
秘书长:徐正国(省体委副主任)
副秘书长:张宏基(省体委训练处长)
毛武夷(省体委计财处长)
(闽政[ 1997] 文69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成立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并依托省人事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双(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贤儒(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谦(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芝如(省人事厅副厅长)
成员:(共5人,略)
办公室主任:陈芝如(兼)
办公室副主任:
黄文书(省委组织部青干知工处副处长、调研员)
侯振刚(省人事厅专家处处长)
(闽政[ 1997] 文43号)
经省政府研究 同意成立福建省口岸协会,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使之成为口岸工作的有力助手,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原则同意省口岸协会首届机构人员组成方案,具体由省民政厅审批。
(闽政办[1997]2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正厅级机构,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内设秘书处、人事处(机关党委)、重点项目处、接待处、信息处、经济联络处、财务处7个职能处室。机关编制38名(机关行政编制28名,机关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
(闽政办[1997]2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为副厅级机构,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内设人事秘书处(机关党委会)、经济联络处、信息调研处、接待服务处、业务管理处5个职能处(均为副处级)。机关编制29名(机关行政编制9名,机关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 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
(闽政办[ 1997]3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为副厅级机构,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会)、业务处、信息处、接待处4个职能处室(均为副处级)。机关编制23名(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名。
(闽政办[ 1997]3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为副厅级机构,归口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会)、业务处、信息处、接待处、联络处、珠海联络处6个职能处室(均为副处级)。机关编制25名(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4名。
(闽政办[ 199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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