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瓯市小桥镇
水厂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闽政文〔2018〕14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送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75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范围批复如下:

一、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坐标:E118°302.44",N26°5353.66"。

二、一级保护区范围:培溪垅拦河坝上游满溪、硬头溪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遇村道以村道为界,不含村道)。

三、二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培溪垅拦河坝上游整个集雨范围(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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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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