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网传〔2018〕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制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以及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加强对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评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宣传推广意见和建议;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拟定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人:李德金 副省长

副召集人:詹志洁 副秘书长

 林瑞良 省住建厅厅长

  员:叶得盛 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林向东 省发改委总规划师

 王明炫 省住建厅副厅长

 兰 文 省经信委副主任

 曾能建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 威 省环保厅副厅长

 黄书荣 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常标 省海洋渔业厅副巡视员

 陈安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住建厅林瑞良厅长兼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省住建厅代章。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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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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