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狮峰寺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8〕75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并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狮峰寺保护规划的请示》(宁政文〔2018〕5号)收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由福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狮峰寺保护规划》。具体公布事宜及规划实施相关工作,在省、宁德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福安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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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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