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建省201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闽政〔2018〕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见附件),其中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为确保目标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强产业提后劲,着力增创新优供给,着力促改革添动力,着力补短板惠民生,着力美生态固优势,着力防风险守底线,进一步强化压实责任,强化正向激励,强化工作抓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两会”、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扎实抓好2018年各项工作。要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10号),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着力机制创新,注重精准施策,找准突破点,打造新亮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211

 

附件

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mz4b-1.jpg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