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获得第十三届全国
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金牌的我省
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通报

闽政文〔2018〕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群众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共获得6枚金牌、7枚银牌、4枚铜牌,金牌数位居全国第九,奖牌数位居全国第八;同时,三人篮球公开组项目获得1枚金牌,为我省赢得了荣誉。

为表扬先进,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许宋、游少红(女)、陈海霞(女)、陈梅金(女)、高青(女)、黄建山(女)、高丽美(女)、周丽红(女)、邹蓉(女)、刘业娟(女)、陈终生、沈青、吴兆璐(女)、陈昕、邱小如(女)、陈莉琳(女)和教练员金燄、张建新、高培成、陈勇胜、郑强、郑宝君(女)等22人,以及三人篮球公开组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张佳滨、吴德琳、张鸿林、黄清彬和教练员程一辉等5人“福建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扬并获得荣誉称号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夯实群众体育基础,支持群众体育发展,增创群众体育新优势,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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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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