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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马尾区琅岐镇
白马王水库等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闽政文〔2018〕45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2018.01.24 字体: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马尾区琅岐镇白马王水库等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171904号)收悉。

鉴于琅岐镇白马王水库、金砂水库、塔里溪水库、东岐水库等4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已不再使用,原供水区域近期用水可由马尾浩溪水库、新店水库和白眉水库等水源地提供,远期用水可由塘坂引水工程提供补充水源,满足原供水区域近、远期供水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马尾区琅岐镇白马王水库、金砂水库、塔里溪水库、东岐水库等4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请你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严格保护、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当地群众饮水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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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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