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芗城区等
六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6〕406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芗城区等六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修改的请示》(漳政〔2016〕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芗城区、云霄县、南靖县、长泰县、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从芗城区、云霄县、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调出2000亩、2000亩、1500亩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南靖县3200亩、长泰县2000亩、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300亩。请你市按规定相应修改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成果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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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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