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五届残奥会
突出贡献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决定

闽政文〔2016〕3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举世瞩目的第十五届残奥会上,我省残疾人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了3枚金牌、5枚银牌、1枚铜牌及7个第四名、2个第五名、1个第六名、3个第七名、3个第八名,并超1项世界纪录、4项残奥会纪录、5项亚洲纪录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身残志坚的自强精神和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为祖国和福建省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他们取得的优异成绩,省人民政府决定进行以下表彰:

一、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杨丽婉、柯丽婷、靳志鹏“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给予获得银牌的运动员陈鸿杰、衷黄浩、李庭申及教练员郜志强记一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继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自强不息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上再创佳绩,为国争光,为闽增誉。希望全省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以获奖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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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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