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同志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最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全省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效率,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决定》下发后,引起了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按照《决定》要求,对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保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地开展。等会儿,李敏忠同志将向大家介绍漳州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经验与做法。最后,明义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意义重大、任务紧迫
效能建设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高层次管理活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关系到全省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去年以来,漳州市率先在我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省纪委、监察厅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始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调研,摸实情、查实效,就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客观依据、实践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推开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为在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作了充分准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明义书记和我在今年以来召开的全省性重要会议上,几乎逢会必讲效能建设,一再强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义书记和我还特地到漳州开展效能建设专题调研,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多次进行专门研究,省委、省政府还发出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为了确保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最近省委、省政府正式成立了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前几天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研究确定了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决定召开今天这个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机关效能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可以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有深厚实践基础的,是在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省委、省政府充分论证后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
无论从党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还是从当前的形势和要求看,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第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有效途径。江总书记最近指出,我们的党要始终代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做到三个“忠实代表”,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要做到三个“忠实代表”,就必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但是从当前来看,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于我们政府、存在于我们的各级机关,这些现象严重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忠实代表”的要求。在“三讲”教育中,广大群众对上述问题提了不少意见,提出了尖锐批评,迫切要求党政机关转变作风、勤政为民,迫切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实际、真抓实干。要知道,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提高效能就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各级机关服务怎么样,作风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漳州的经验表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助于解决宗旨意识的淡化问题和脱离群众的倾向问题。第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的迫切要求。当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经济发展的空间将更为广阔,发展机遇很好,但同时也加大了竞争的压力,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下,要想在经济发展中抢占制高点,争取主动权,关键就是要营造一个宽松、透明、稳定、高效的投资软环境。但是目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影响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如程序繁琐、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松弛、方法简单、作风生硬、态度粗暴等,人民群众对此极为不满,国内外投资者也反映强烈,这些问题已越来越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第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从我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要案来看,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通过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手段,有利于形成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和监督防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减少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因此,机关效能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通过优化管理要素,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效能保障体系等有效措施,使政府各部门以崭新的面貌,务实的作风,高效的形象展现于社会和人民面前。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省委、省政府决定,机关效能建设今年在全省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开展,重点放在各级行政机关。省里重点联系的地市和部门分别是漳州市、南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交警总队、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每人挂钩一个重点联系地区或部门,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各地、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重点联系对象。根据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今年机关效能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即准备工作和动员部署)已顺利展开,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第三、第四阶段的工作。第三阶段即组织实施阶段(2000年5月中旬—11月上旬),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各部门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5月上旬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投入运作,5月中旬举办一期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负责人机关效能建设培训班,5月中下旬省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正式挂牌,6月上中旬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派员到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8月份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情况汇报会,9—10月份组织力量对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等。第四阶段即总结考评阶段(2000年11—12月底)。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1月份召开机关效能建设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会,对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的初步实践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提出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的意见。11—12月,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联系单位进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各地、各部门的效能绩效考评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效能考评要与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我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效能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积极的姿态投身效能建设。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三讲”教育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落实和“回头看”的情况,查摆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本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计划,研究提出提高机关效能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使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明确的工作目标。
二要抓好机关各项制度建设。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效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制度建设要体现改革的要求、转变机关职能的要求和从严管理的要求,从本机关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几项基本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要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来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从漳州市的经验看,订立制度要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效能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要突出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做到廉洁高效。各地、各部门要对有悖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际惯例、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通过相应程序,该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使行政行为、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各个主要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更加符合行政管理的规律。要强化执法监察,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对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追究,严肃处理。各级机关要通过效能建设,在依法行政方面迈出较大步伐。
四要改革审核、审批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以提高机关效能为目标,结合这次机构改革“三定”工作,认真清理各类审批、审核项目和办事程序,删繁就简。政府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精力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坚决改变办事环节多、层层把得太死的积弊,克服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简化办事程序。要逐步试行一个单位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内部按职能限时办结的制度,营造简便、快捷的办事环境。要把经济管理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作为改革审核、审批制度的重点,力求取得突破。在改革审批制度过程中,除了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定要取消外,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可以运用市场机制来运作的,要通过市场手段来处理;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尤其是容易产生问题的行政审批权力,必须进行合理分解,并加强相互间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五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对行政权力运作进行有效监督制约,根本的目的是让群众知情。当前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干部任用、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不能搞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对内一套,对外一套。不仅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要公开办事机制和结果的由来,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六要开展优质服务。各地、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要创造条件,试行宾客式服务;要通过完善服务承诺制等,创建人民满意的窗口。在开展优质服务过程中,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使我们的服务不断上新水平。
七要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乡镇以上各级机关都要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中心是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抓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机构,依托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负责对各部门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直各单位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效能监督机制,形式可以多样,但一定要有受理效能投诉的机构。要加强对投诉中心的领导,赋予投诉中心必要的职权,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投诉中心要形成纵横交错、相互沟通、职责分明、信息畅通的网络。要选调政治业务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得力干部从事这项工作。要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按照省里要求,学习借鉴漳州的经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效能投诉中心高效运作。
八要建立科学、量化、可操作性的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效能建设不走过场的重要手段。绩效考评办法既要有一般的、普遍适用的原则要求,又要兼顾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特点。考评办法要简单易行,不要太繁琐。各地、各部门要从岗位责任制入手,制定出一套有定性、定量要求的、便于操作的考评办法。要在道德规范、纪律约束、法律惩处之外,制定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的具体办法。要随着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入,努力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施对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公务员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
总之,各级机关要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真正在以下方面收到实效:一是机关管理有明显改善,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一步;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机关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机关作风有明显转变,“三乱”、“四难”现象明显减少;三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中梗阻现象得到清除;四是依法治省的基本方略得到落实,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机关效能建设既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更是关系全省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一要建立领导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牛鼻子”工程,真抓实干,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施过程要经常检查指导,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装备“五落实”。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按照省里要求,由地方或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任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办事机构,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得力干部从事这项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要切实落实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精神,坚决执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宣传、法制、机关党委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制订好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介把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使机关效能建设深入人心;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责搞好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使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有一个科学的评判标准和依据。要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要敢抓敢管,该告诫的要告诫,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各地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和职责进行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各系统内部也要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按照各自岗位和职责进行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要抓住重点。效能建设领域十分广阔,内容极其丰富,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各地、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和重点,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和岗位,都要结合实际,确定效能建设的重点。抓重点在于见成效。机关效能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效率问题、作风问题、廉政问题,解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问题。因此,从一开始就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的倾向,制定的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不落实到行动上。要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把各级机关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展示出来,切实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快办事上,体现在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上。
三要持之以恒。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不能靠“三分钟”热情,不能搞一阵风,更不能开头轰轰烈烈、收场冷冷清清。要有长期抓的思想,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坚持不懈地抓,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出成效来。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可以赋予新的内容,但不能因地方或部门主要领导人事变动而使这项工作受到影响。机关效能建设要逐步规范化,各项制度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这样才能有利于普及。要把机关效能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利于坚持和不断深化。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已有一定基础的地方,不能过高估计成绩,要克服松劲思想,不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提高。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都要不断创造新经验,拓展新领域,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机关效能建设是个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完善提高、深入发展。相信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一定能够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顺利推进我省新一轮创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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