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发文

 省政府关于表彰199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1999年各地市人民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经省安委会组织考核评选,泉州市政府获第一名,厦门市政府获第二名,三明市政府和宁德地区行署并列第三名;省劳动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航局、省消防总队、省交警总队、省石油总公司、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省轮船总公司、福州铁路分局、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单列考核各类事故指标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管理控制数。省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闽政[2000]文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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