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发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有关债务清偿工作的通知 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清理整顿金融“三乱”的督促检查工作。二、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9]15号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已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凡是经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办理金融业务的,如因不良贷款确已无法清收而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债务,在债务清偿阶段期满后,其债务由该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清偿;凡单位或个人擅自办理金融业务的,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清偿。三、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机构的实际情况,总结各地前阶段采取的债权转股权、债权债务相互冲抵、资产抵债等各种有效办法,多管齐下,加快债务清偿进度。四、加强对债务清偿工作的跟踪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债务机构应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及时处理清偿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加大督促力度,又要保证清理整顿工作平稳进行。防止将金融“三乱”的损失和风险转嫁给中小金融机构,避免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闽政办[1999]11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八闽风采”福利彩票发行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我省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八闽风采”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八闽风采”)发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八闽风采”是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专门为我省设计的一种传统型彩票,其主题是:安老、扶幼、助残、济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彩票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发行“八闽风采”福利彩票是一项社会公益工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发行工作以民政部门为主,公安部门要维护销售秩序,宣传、工商、税务、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对销售网点设置、张贴广告标语、悬挂横幅及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收费等方面提供方便,为销售活动创造有利条件。银行、邮政、商业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发行销售活动。全省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要热情参与,奉献爱心。
  三、规范操作,严守纪律。各地在发行活动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彩票销售纪律,规范操作要求,保证发行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彩票面值决不允许增值销售,决不允许搞摊派或强买强卖。要切实加强对福利基金和发行管理费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金融、财政、审计、公证等部门要对彩票的销售、开奖、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彩票发行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闽政办[1999]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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