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副食品生产供应协调
领导小组关于我省“九五”新一轮城市“菜篮子工程”
建设发展计划的通知

闽政〔1997〕13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我省“九五”新一轮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现将省副食品生产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九五”新一轮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福建省副食品生产供应协调领导小组
关于福建省“九五”新一轮城市
“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计划

 
    我省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经过“七五”特别是“八五”以来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施“九五”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九五”时期是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我省要全面实现小康目标,“菜篮子工程”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提出“九五”期间我省城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九五”期间我省城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着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深化“菜篮子”产销体制改革,发展生产,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搞活流通,保障供给,繁荣市场,稳定物价,受益群众,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的“菜篮子”产销运行机制,不断满足城乡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为我省市场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九五”期间,我省城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形成生产稳定、供应充裕、品种多样、上市均衡、价格合理、购买方便、市场繁荣的“菜篮子”生产供应体系,实现“菜篮子工程”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生产型向产销一体化转变,主要副食品供给总量基本平衡、自给有余,并在品种结构和质量上基本适应人民群众生活小康的需要。经过五年的努力,崐力争全省城镇人均副食品占有量居国内先进水平。到2000年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具体发展目标是:
    (一)蔬菜:全省总产量1000万吨,年均递增6.4%。其中:城市基地蔬菜面积21万亩。分年度为1996年17万亩、1997年17.8万亩、1998年18.8万亩、1999年19.9万亩、2000年21万亩,旱涝保收菜田面积占常年菜田面积的70%以上;基地蔬菜上市量90万吨。分年度为1996年63万吨、1997年68万吨、1998年75万吨、1999年82万吨、2000年90万吨。
    (二)生猪:全省出栏总量1550万头,年均递增4%。其中:城市基地生猪出栏128万头,年均递增5%,占城市市场需求量的57%,提供国有食品企业收购100万头,占城市市场需求量的40%。分年度为1996年收购80万头、1997年85万头、1998年90万头、1999年95万头、2000年100万头。
    (三)禽蛋:全省总产量35万吨,年均递增5.4%。其中:城市基地禽蛋产量4.55万吨,年均递增18%,占城市市场需求量的40%。分年度为1996年产量3.50万吨、1997年3.88万吨、1998年4.10万吨、1999年4.30万吨、2000年4.55万吨。
    (四)水产品:全省总产量365万吨,年均递增7.2%。其中:城市基地水产品产量26万吨,年均递增12.64%,占城市市场需求量的18.5%。分年度为1996年14.5万吨、1997年16万吨、1998年19万吨、1999年22万吨、2000年26万吨。
    (五)肉牛、奶牛、羊、兔等草食性动物和肉禽生产要有较快发展。

    三、建设任务
    根据发展目标的要求,“九五”我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扩大“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在巩固、发展城市“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同时,全省各个县城和沿海集镇都要根据当地情况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
    (二)发动广大农民大种大养,引导农村集体、农户因地制宜地发展副产品生产,解决好农村“菜篮子”的融通、交通和流通,促进“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的产业化。
    (三)加快“菜篮子”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在增加“菜篮子”商品供给总量的同时,努力增加优质产品的生产供应,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四)依靠科技进步,搞好“菜篮子”的产、加、销、储,加强良种的培育和引进工作,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加强和完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五)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售菜店和农贸市场建设,发展多渠道并存的蔬菜副食品流通体系。继续发挥和强化国合商业在多渠道流通中的主导作用。
    (六)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扶持保护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稳定生产,均衡上市,保持市场繁荣和价格稳定。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工作责任制。“菜篮子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菜篮子”产销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菜篮子”工作市长负责制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度,明确任期目标,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二是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工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菜篮子”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工程”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人大和政协通报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检查监督,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闽政[1995]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决定》以及“八五”时期各级政府制定实行的各项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效政策措施,“九五”期间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在生产政策上,要继续从生产资金的安排和生产资料的供应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基地生产建设所需资金,继续实行多渠道筹集和以地方扶持、生产经营者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九五”期间,各级用于扶持副食品基地生产的财政补贴、周转金不能取消或减少,并逐年有所增加。省级财政崐安排城市副食品生产扶持资金在1996年6500万元基础上每年适当增加,各级政府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安排;副食品基地生产所需贷款规模,银行部门要切块管理,优先安排,按法定利率执行。在收购政策上,对肉食品继续采取扶持在生产环节,兑现在收购环节的办法,切实保证基地商品掌握在国有商业手中。在经营政策上,继续支持国有副食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继续支持国有商业兴建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和进入集贸市场,对国有副食品企业执行政府行为所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当地财政要及时给予拨补。省政府闽政[1996]42号文件关于将现有国有蔬菜、食品公司经营使用房产部门管理的零售网点划转给县以上商业主部门统一经营管理的规定,各地要抓好落实。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基地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兴菜”。“菜篮子工程”建设要通过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来实现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下大力气实施“科技兴菜”战略,通过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起与“菜篮子工程”基本相适应的“菜篮子”良种繁育体系,科技保障体系和饲料工业、新型药品等配套项目。各地要把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抓好科技攻关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工作作为加快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蔬菜生产方面,要加强种子工程建设,重点推广蔬菜反季节生产技术、地膜栽培配套技术、穴盘育苗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科学施肥、生化调控技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加强农药监测,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发展蔬菜保鲜、加工、包装和贮运业,逐步解决春秋两淡和灾期供应紧张的问题,努力做到“淡季不淡、旺季不烂”;在畜禽生产方面,要重点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的综合配套技术,开发新型饲料,提高饲料转化率和主要疫病防治技术研究,推行以疫苗注射和搞好消毒为主的综合防治技术,做好猪种、牛种改良和良种引进工作,推广瘦肉型猪、秸杆养牛、竹山养羊、果园养鸡、家庭养兔等实用技术和仔猪早期断奶技术、种猪微机优化配种及养猪场计算机管理新技术;在水产生产方面,要突出做好重要品种的人工育苗、病害防治、特种饲料配方的研究和开发应用工作。
    (四)深化“菜篮子”流通体制改革,搞活“菜篮子”流通。一是加快主要城市蔬菜、生猪、水产品、禽蛋等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九五”期间重点抓好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的生猪批发交易市场,福州、漳州、泉州、莆田等市的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泉州、福州的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扩大改造,使之成为规模大、集散快、开放式、功能齐的蔬菜副食品的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同时,继续抓好集贸市场和零售网点建设,有计划地发展副食品超市、连锁、配送和便民商场,方便群众购买,改善购物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流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资产的优化组合,培育龙头企业和产品,推进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以组织化程度高的大企业作为市场的主导力量,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载体,形成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销体系。三是加快发展新型流通组织和中介组织,引导生产者建立各种副食品产销协会、服务站、专业合作社以及其它的信息、咨询服务等社会服务组织,解决好千家万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使生产和流通有序进行。四是疏通好流通渠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户产销合作组织,鼓励生产者以直挂、直供、直销等方式直接进入市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打破区域壁垒,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继续实行对省外进入我省的畜、禽、蛋、菜、水产品所有检查站一律放行,不再补征特产税,不准乱收其它费用和对省内整车运输粮食、副食品免收过桥、过路费的规定,真正建立起渠道畅通、购销有序的“绿色通道”。
    (五)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一是严格“菜篮子”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定期例会制和年度报告制“三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二是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基地生产扶持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落实好主要副食品储备制度;三是发挥国合商业在调控市场、引导价格、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国有商业在“菜篮子”流通中的经营比重,保证淡灾期和节日副食品市场、物价的稳定;四是健全和完善“菜篮子”市场监控体系,强化蔬菜副食品市场信息网络、价格监测网络、质量监督网络崐建设;五是要建立和健全“菜篮子工程”的法律法规体系。要抓好现有法律法规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好《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全面开展牲畜定点屠宰,并不断完善、巩固、提高。要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蔬菜基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切实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提高调控效果,实现政府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福建省副食品生产供应协调领导小组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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