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发文

省政府批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设立永泰旅游经济开发区。永泰旅游经济开发区总面积为6平方公里,东界为赤壁乐峰索桥,西界与溪南村、汤口村相接,南界临万宝山、虎头山北面,北界到永福路边,以及濑下、牛斜自然村紧靠永福公路沿线两旁的山杂地(不包括河流水域面积)。永泰旅游经济开发区要尽量不占用耕地,首期开发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并列入永泰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闽政[1999]文60号)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各社会团体)的预算外资金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即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全额进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毫无例外、不折不扣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违者按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中违纪问题处分的暂行规定》(闽纪发[1998]18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闽政办[199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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