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与机构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杨纶钊的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闽政[1999]文3号)

免去林寿琦的福建省统计局副局长职务。(闽政[1999]文4号)

任命池津光为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局长(副厅级)。(闽政[1999]文5号)

免去陈新秀的福建省民政厅巡视员职务。(闽政[1999]文6号)

免去吴雨水的集美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职务。(闽政[1999]文22号)

免去陆世法的福建省卫生厅巡视员职务。(闽政[1999]文23号)

免去程复强的福建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闽政[1999]文24号)

任命陈泰灿为集美大学巡视员;
林敏基、李连亭、俞建洪为集美大学助理巡视员。(闽政[1999]文25号)

免去陈德金的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闽政[1999]文26号)

免去李其祥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职务。(闽政[1999]文27号)

经研究决定,在集美大学进行实质性合并后,对集美大学校长、副校长调整配备如下:
辜建德为集美大学校长;
商振泰、邱元拔、邱志雄、苏文金为集美大学副校长;
免去陈志良、林敏基的集美大学副校长职务;
集美大学不再设校务委员会,原任集美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原任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水产学院、体育学院院长、副院长和财经学院、师范学院院长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闽政[1999]文28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撤销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下:
组长:黄小晶(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洪长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成土(省劳动厅厅长)
    杨平(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共9人(略)。
办公室主任:郭成土(兼)(闽政办[1998]254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稽察特派员办事处的组成和相应稽察企业通知如下:
一、稽察特派员第一办事处
稽察特派员:刘立身
稽察特派员助理:赵星宇、洪素丽、王跃、郑秀玉
稽察企业:福建建工集团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福建中旅集团公司
二、稽察特派员第二办事处
稽察特派员:潘金全
稽察特派员助理:武国秀、黄宝兴、陈清浩、林显忠
稽察企业:华闽集团有限公司、九州商社
三、稽察特派员第三办事处
稽察特派员:陈课程
稽察特派员助理:许克付、郭江平、陈月清、陈成福
稽察企业: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建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四、稽察特派员第四办事处
稽察特派员;汪乔生
稽察特派员助理:吴国城、陈浦英、黄庆生、陈茂贵、周文理
稽察企业:福建省三明钢铁厂、福建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福日集团公司(闽政办[1998]243号)

电同价目标的实现,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小晶(省政府副省长)
    副组长朱亚衍(省政府副省长)
    成员共15人(略)。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协调小组。
    一、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卢增荣任办公室主任,刘炎、郑宝强、蔡健民、王朝旭任办公室副主任,省计委、经贸委、物委、财政厅、建委、电力局、水电厅、体改委、监察厅、审计厅、技术监督局、中闽公司和农行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    二、工程建设改造投资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卢增荣任组长,蔡健民、王朝旭任副组长,省计委、水电厅、电力局、财政厅、中闽公司和农行为成员单位。
    三、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刘炎任组长,陈桦任副组长,省经贸委、体改委、计委、物委、财政厅、水电厅、电力局和中闽公司为成员单位。
    四、城乡电网用电同价工作协调小组。郑宝强任组长,省物委、计委、经贸委、财政厅、水电厅、电力局、农行为成员单位。
    五、物资设备采购工作协调小组。刘炎任组长,省经贸委、计委、电力局、水电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技术监督局和农行为成员单位。
    六、土建安装工程工作协调小组。蔡健民任组长,林坚飞任副组长,省水电厅、建委、计委、电力局、监察厅和审计厅为成员单位。(闽政[1999]文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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