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创建
平安大道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我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力度,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创建平安大道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琪玉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邓云贞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清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吴庭锵 省交通厅副厅长

  成 员:施惠财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孝忠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郭立文 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副总队长
      周其贵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
      林 果 省公路局副局长
      王朝武 省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蒋天声 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林锡安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朱发进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官秀珠 省气象局业务科技处副处长
      王文生 省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李清兼任,副主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处处长周惠珍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处长江景舫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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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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