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3〕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鉴于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人事变动,对省评模委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通知如下:

  主 任:李 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徐 钢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乃航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陆志华 省人事厅厅长
      徐登峰 省委农办主任
      陈海基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薛金炼 省经贸委副主任
      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委 员:陈俊杰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志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钦霖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桂凤 省计委副主任
      李 红 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炳承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国瑛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金山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林颂今 省外经贸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慧如 省计生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雷 斌 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
      吴立官 团省委副书记
      林文秀 省妇联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赵志伟(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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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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