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十五期间
重点发展的中心镇名单的通知

闽政〔2001〕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大决策,按照突出重点、择优 培育中心镇的要求,经各地推荐,各有关部门调研、论证,省政府确定南安市水头镇、龙海市角美镇、福清市龙田镇等20个镇为我省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    各地、各部门要协调一致,把建设好20个重点中心镇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工作,在 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集中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十五城市发 展和城镇化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强对重点中心镇规划编制的指导,督促其按规划严格实施 ;要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重点中心镇要抓紧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和中心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中心环节。同时,注重建筑设计和环境建设,营造小城镇的地方风格和特色。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把重点中心镇建设成为集聚能力较强、规模布局合理、功能设施较全、环境优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农村地域性中心,有条件的努力发展成为小城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快我省 城镇化的进程。

附件:福建省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中心镇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中心镇名单  

福州市:长乐市金峰镇、福清市龙田镇、平潭县澳前镇
厦门市:厦门市同安区马巷镇
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南靖县靖城镇
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南安市水头镇、惠安县崇武镇、安溪县湖头镇   
莆田市:莆田县西天尾镇、北岸笏石镇
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沙县夏茂镇
南平市: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武夷山市武夷镇
龙岩市: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永定县坎市镇
宁德市:福安市赛歧镇、福鼎市秦屿镇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