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0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制定的《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反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2003年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一)做好与国务院减少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对照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家取消的项目我省也相应取消的原则,清理取消一批与国务院取消事项相对应的审批审核事项。同时根据依法审批的要求,对依据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切实做到应清尽清、应减尽减。

  (二)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审批制度。继续巩固经营性土地招投标制度,总结推广公交线路拍卖等做法,对有额度或指标限制或属于资源性、垄断性的开发权和经营权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严格规范条件的基础上,取消行政审批式的分配,大力推行招投标、拍卖、专营权转让等市场化运作方式。

  (三)积极探索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改革。研究制定扩大县级市、经济强县相当于设区市经济管理权的改革意见。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减少审批层次。

  以上减少审批事项工作由省审改工作小组牵头负责。

  二、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受理、协调、咨询和监督的职能要求,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系统、科学的协调,规范审批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内并联审批。加强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率运作。

  (二)认真做好省级政府部门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明确具体、相互衔接、便于操作的办法,切实推进基建投资并联审批。积极创造条件,对涉及基建投资审批的部门实行电脑联网,提高审批效率。由省计委牵头负责。

  (三)推动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综合改革。抓紧出台《福建省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取消部门自行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将部分前置审批转为后置审批。积极推行内外资统一的前置审批制度,推行“预约登记、先照后证”管理办法。对只需形式审查、重在审批后监管的项目,不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项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承诺放开领域的项目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建立严格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综合改革意见,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综合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综合改革由省工商局牵头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综合改革由省建设厅牵头负责。

  (四)推进企业年检项目(许可证、批准文件和设备设施年检)改革。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商品和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的企业外,其它企业的年检予以取消。凡需分别向多个部门申报的企业年检项目,除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或现场检查外,实行合并联检,由一个部门主检、其它部门参检。由省工商局、省审改工作小组牵头负责。

  三、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一)推进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网络化。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在线审批服务平台,通过“互联互通、统一认证、数据共享”,实现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电脑联网。通过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互相联通,在审批服务业务较集中、频率较高的部门开展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由省计委、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收费改革。重新核定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予以取消;对行政性收费中具有市场竞争机制的中介服务性质收费,该转为中介机构经营的转为中介机构经营;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所收取的各类行政审批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牵头负责。

  四、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

  (一)研究制定对已经取消、不再审批和调整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监管措施的,要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后跟踪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继续抓好行政审批程序的规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把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在政府公报、媒体或网站上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增加审批的透明度。由省审改工作小组牵头负责。

  (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制定《福建省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审批的责任主体、追究内容、追究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结合具体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探索审批与监督分离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的有效监管。由省效能办牵头负责,省审改工作小组配合。

  (四)主动接受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各部门内部监察机构的作用,促进审批监督机制法制化。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及时跟踪报道省内外好的经验与做法,营造有利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舆论氛围。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