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人民政府
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机构领导任职的通知

闽政办〔2002〕54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因工作分工变动,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下列机构中的领导职务,均改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德章担任。具体职务如下:

1、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
2、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3、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指挥长
4、省绿化委员会主任
5、省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
6、省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海岸带管理委员会主任
7、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组长
8、省清理乡村不良债务领导小组组长
9、省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10、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1、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12、省林业分类经营领导小组副组长
13、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14、省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15、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6、省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17、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指挥部总指挥
18、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兼)
19、省农业利用外资领导小组组长
20、省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1、省食用菌生产指导小组组长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