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田云超等同志
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称号的决定

闽政文〔2014〕4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3年以来,全省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定分别授予田云超等11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和“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


  一、授予福州华威公交巴士公司司机田云超、龙岩第二中学高二学生曾榆翔、石狮市永宁镇居民李凯闽、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翁厝村渔民胡亚福、厦门市海沧区钟山村村民蔡志扬等5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0万元。


  二、授予古田县平湖镇玉源村村民陈钟钿、陈春凤,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张金成、张龙洲,平潭县敖东镇钱便澳村渔民魏可华、魏可贵等6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每人颁发奖励金10万元。


  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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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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