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高速公路三明段
增设三明机场等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6〕4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增设三明机场、永安贡川、大田上京、三明吉口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16〕30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高速公路三明段三明机场互通式立交处(沙县高砂镇龙慈村)设立三明机场收费站、永安贡川互通式立交处(永安市贡川镇观成村)设立永安贡川收费站、大田上京互通式立交处(大田县上京镇溪口村)设立大田上京收费站、三明吉口互通式立交处(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设立三明吉口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1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