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
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
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的决定
闽政文〔2015〕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体育健儿发扬中华体育精神,不畏强手,奋勇拼搏,在韩国仁川举行的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比赛中夺得40枚奖牌,其中有18人次获得金牌、17人次获得银牌、5人次获得铜牌,同时有2人次打破2项世界纪录、3人次打破3项亚洲和亚运会纪录、金牌数位居全国第7,实现了我省参加历届亚运会人数最多、获得奖牌总数最多的历史最好成绩;在南京举办的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中,夺得4枚金牌、1枚铜牌,为祖国争了光,为我省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我省参加第十七届亚运会和第二届青奥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经研究决定:
给予获得本届亚运会金牌的陈时伟、林慧君、林丹、鹿译文、林清峰、姚金男、陈思怡、白一廷、李雪艳、张彬彬、张靖婧、陈洲理、翁巧珊、段静莉等14位运动员和施向荣、万建辉、李强、刘群、高传卫、林金龙等6位教练员各记一等功一次。
对获得本届亚运会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20万元,对获得银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8万元,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5万元;对获得第四名以后录取名次的运动员、教练员按0.9万元~0.5万元不等予以奖励。
对获得本届青奥会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3万元,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1万元。
此外,对参加本届亚运会、青奥会的行政、科研、医务、后勤等有关人员,分别按本届亚运会、青奥会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5%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2015年在我省举行的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以及2016年第31届奥运会、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等大型赛事中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获奖人员为榜样,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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