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罗源县
牛坑湾填海造地工程增列入福建省
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的批复

闽政文〔2005〕63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将罗源县牛坑湾填海造地工程列入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5〕213号)文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你市罗源县牛坑湾填海造地工程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请你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投资建设若干意见》(闽政〔2002〕3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关系,依法申办海域使用权证,严格按照港口工程建设要求实施,做好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福州港总体规划》的衔接,服务于罗源湾港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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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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