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同推进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联席会议纪要

  2006年1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联席会议。黄小晶省长会见了质检总局葛志荣副局长,对质检总局关心、支持福建发展表示感谢,对双方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促进福建扩大出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内容,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促进全国发展和祖国统一的大局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葛志荣副局长转达了李长江局长、李传卿书记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的重要意见。质检总局葛志荣副局长及有关司局负责人、福建省政府叶双瑜副省长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备忘录》签署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2006年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备忘录》签署以来,在质检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质检总局各相关司局、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质监局和省直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备忘录》各项措施,在促进福建省口岸大通关建设、拓展对台经贸合作交流、恢复烤鳗对日出口、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认证认可工作、加快莆田秀屿港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建设、促进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扩大福建食品农产品出口,提高福建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能力,加快福建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是福建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发挥优势、凸显特点、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质检总局将全力支持,并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列入质检总局“十一五”规划和各相关司局专项规划中。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写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备忘录》合作机制,发挥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机制的沟通联络、协调推动、督促反馈等功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把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的合作全面提升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高度,共同推动,共促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备忘录》,每年力争办成几件事,取得实效,扎实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动闽台经贸合作,提升两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方面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优势和当前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搭建福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平台,拓展新的作为空间。在对台经贸工作中,福建省政府将充分发挥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质监局的技术和职能作用,在防范风险、源头管理、质量监督,以及良种、项目引进等方面,更好地促进和保障闽台直接往来与合作的健康发展。质检总局将在闽台直接往来和贸易的监管模式、从台湾引进动植物的检疫审批、扩大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范围、对进口台湾农产品实行分类管理等方面,继续予以政策支持,赋予更加特殊灵活的便捷措施。

  二、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高福建出口产品质量

  福建省政府积极支持质检总局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技术措施在福建省的实施,支持在福建省设立SPS-TBT通报咨询分中心、检科院分院;将福建省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并予以大力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进出口信用环境。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质监局将继续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公司+基地”管理模式,积极配合福建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尤其是加强对农兽药生产、销售及使用的监管,加大农兽药残留的监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福建农业标准化工作;并根据福建的经济发展需要,积极为福建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及相关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组织推荐更多的福建食品生产企业对国外注册,重点抓好对欧、美的注册工作,推进福建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示范省和有机认证示范基地建设,将福建作为中荷MPS花卉认证合作示范基地,切实促进福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出口;加强对福建省主导产业、特色行业和优势行业产品质量的跟踪与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提高福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将福建轻纺产品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列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福建企业争创“中国名牌”、“福建名牌”、“国家免检”、“出口免验”和“地理标志”产品积极给予指导和服务。

  三、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促进福建扩大出口

  质检总局加强对福建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帮助福建企业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加大对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实验室的资金投入,充实检测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把关服务水平;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为福建企业出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06年,福建、厦门检验检疫系统将重点加强对日本食品“肯定列表制度”和欧盟新食品卫生法规、电子电气指令的研究,开展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深入一线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应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福建农副产品、机电产品,特别是烤鳗等大宗商品顺利出口。福建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将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带动产业发展和增加出口的外资、台资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项目,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四、推进福建电子口岸和“金质工程”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质检总局积极支持并推进福建电子口岸建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支持福建电子口岸建设工作,促进福建口岸物流、通关及商务信息的现代化,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数据和视频监控相结合的福建电子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通关效率;支持福建省政府按照“统一监管模式、统一查验标准、统一操作规程,互认查验结果,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要求,加快推进厦门港及湄洲湾、福州港的查验管理一体化。加快福建检验检疫系统、技术监督系统“金质工程”建设步伐,实现质检机构与地方政府联网,打造一个向社会发布消息、供消费者查询的平台,实现提高工作效率、做好跟踪服务的目标。

  五、合力建设莆田秀屿港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做大做强木材产业

  质检总局继续支持扩大进口木材来源地,将福建进出境林木检验检疫实验室纳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规划和建设,全力集中扶持莆田秀屿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成为全国进口原木的检疫处理主要基地和集散地。福建省、莆田市各有关部门和福建检验检疫局要继续合力加快配套项目建设步伐,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培训防疫、除害处理人员,做好进口木材检疫和除害处理监管工作,努力把处理区建设成检疫除害处理的国家基地、木材产业集聚的基地、对外开放的平台、规范管理的项目、科技创新的试点和局省合作的成功范例,延伸福建木材加工产业链,做大做强木材产业。

  会议议定如下事项:一是为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组织联合调研组,开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检验检疫工作专项调研,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二是为适应福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闽台经贸合作与直接往来的形势发展要求,质检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共同继续争取中编办的支持,以解决福建质检系统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三是福建省政府不断加大对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质监局工作的支持力度,将福建检验检疫、质监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省直有关部门要增强合力,在实验室建设、课题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质监局支持,根据福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和福建省财力情况,给予检验检疫部门适当经费补助,并在业务量大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协检员制度,增强检验检测能力。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农产品和食品源头监管方面,以地方相关部门为主,检验检疫部门配合。在地方抓好源头管理的基础上,由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种植、养殖基地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在出入境把关方面,以检验检疫部门为主,地方相关部门配合。福建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福建质检系统开展工作,增强局省合作的合力,共同促进福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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