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省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闽政办〔2005〕2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的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行政管理部门对基金监管工作的到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省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委员会,同时取消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委员会为社会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能:监督全省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给付及营运情况,维护社会保险各方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民意调查、设立社会保险监督员、开通举报专线电话、开辟政策咨询专栏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有关情况的反映,并就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向省政府报告社会保险监督有关情况。省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省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路 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陈敏瑜 省审计厅社保处处长
陈新儿 省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处处长
郑琳芳 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
黄乃兴 省劳动保障厅社保基金监督处副处长
林永健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处长
黎 昕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曾少鸿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高 榕 省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吴小宁 省工商联会员部部长
方炎炎 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祥贵 福州电声器材厂厂长(省劳模)
郑斯林 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周 隆 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魏桂华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泰亚鞋业有限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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