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闽政办〔2005〕2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基金行政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行政监督管理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研究全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营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和研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管理、调剂、运营、结余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情况。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
二、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副 主 任:刘群心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江作梁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路 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吴振坤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晓南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江作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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