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江市
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117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5]4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7559公顷(其中耕地8.55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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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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