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文〔2006〕3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毅夫(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方彦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鞠维强(省教育厅厅长)
      刘 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薛卫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汉升(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成 员:江荣全(省政府办公厅科教文处处长)
      李天奇(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达辉(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吴仁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国才(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曾能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陈祥祯(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陈小敏(省普教室主任)
      林其天(省高招办主任)
      林心长(省会考办主任)
      吴吓凤(省生供办主任)
      庄将秋(省教科所所长)
      苏海洋(省电教馆馆长)
      余文森(福建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刘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荣全、李天奇、陈小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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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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