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局部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475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金山小区等3个建设项目修改闽侯县南屿镇、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2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36.321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8.1035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南屿镇、上街镇等2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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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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