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
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8〕19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建阳市童游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7〕2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8.4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8.5434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建阳市及童游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及工业、经营性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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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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