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北风紧》等
优秀文艺精品创作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闽政文〔2009〕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文艺方针,创作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并在全国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奖。为了鼓励先进,推动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我省文化事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2008年度获奖的下列文艺作品的创作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奖励荣获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新编历史剧一等奖的京剧《北风紧》创作单位——福建省京剧院6万元。
二、奖励荣获第十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的音乐话剧《雁叫长空》、高甲戏《连升三级》创作单位——厦门市歌舞剧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各6万元。
三、奖励参加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的木偶精品《四将开台》和参加开幕式仪式前演出的大型歌舞节目《魂牵梦绕——缘圆》创作单位——泉州木偶剧团、《缘圆》剧组各3万元。
四、奖励荣获第24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少儿电视节目奖的大型原创音乐童话剧《太空旅行团》创作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2万元。
五、奖励荣获第八届中国广播剧专家奖金奖的广播连续剧《嫁给大山》创作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2万元。
六、奖励荣获第七届全国舞蹈比赛创作优秀奖的舞蹈《把根留住》、《站在高岗上》创作单位——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福建省歌舞剧院各6千元。
七、奖励荣获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大奖的舞蹈《赶送节》、评话《网上情缘》创作单位——惠安县文化馆、福州市群众艺术馆各6千元。
八、奖励荣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的散文集《辛亥年的枪声》作者——福建省社科院南帆3万元。
九、奖励荣获第二十三届中国戏剧二度梅花奖的演员——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曾静萍2万元。
十、奖励荣获第二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的作品晋剧《傅山进京》、闽剧《王茂生进酒》作者——仙游县文化局郑怀兴、福州闽剧院周祥光各1.5万元。
十一、奖励荣获第二十三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的演员——福建省芳华越剧团李敏、省实验闽剧院周虹各1万元。
十二、奖励荣获第七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作品《橱窗里的风景》作者——福州市交通银行石广智6千元。
十三、奖励荣获第二届中国戏剧奖·理论评论奖的作品《戏曲行当、表演程式与人物塑造的关系》、《传统神韵与现代审美的有机融合——黄永碤戏剧舞美设计评析》作者——福建省艺术研究院王评章、省剧协吴新斌各6千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业绩。希望全省文艺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解放思想求先行、以人为本求先行、好字当头求先行、持续运作求先行,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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