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福建省鼓浪屿申报列入世界
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19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厦门“鼓浪屿”文化遗产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鼓浪屿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洪捷序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刘可清 厦门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宋闽旺 省文化厅厅长
成 员:李 强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臧杰斌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修兴高 省财政厅副厅长
何南飞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黄伟庆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许 莹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郑国珍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
胡永新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郑维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林法祥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陈灵欣 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电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厦门市,负责厦门“鼓浪屿”文化遗产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臧杰斌、郑国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粟如、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程建明、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罗才福同志担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