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将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
更名为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12〕7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更名为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12〕19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规定,为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经研究,同意将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要科学制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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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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