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
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2〕9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和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和省数字办联合制定了《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林克武 87802414,省效能办郑明艳 87851765,省数字办陈晓东 87063232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

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和对象


  
(一)考核内容


  设区市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应用及安全保障等;省直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包括网站、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安全保障等。


  (二)考核对象


  参加设区市绩效考核的包括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参加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安全保障绩效考核的省直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民族宗教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侨办、省人防办、省信息化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档案局、省测绘局等46家单位;参加网站绩效考核的单位名单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法


  单位自评上报、各专项考核组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三、进度安排


  (一)业务培训。20125月,集中讲解考核方案和办法。


  (二)日常监测。20126月起,组织日常监测和监督,并定期反馈给各单位以便整改。


  (三)自查自评。201211月底前,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自查自评,并报综合组。


  (四)现场检查。20131月上旬,考核组到各单位现场检查。


  (五)结果发布。20131月下旬,编制《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报告》并发布。


  四、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

项目

考核

指标

考核办法和分值计算

基本考核项目指标(100分)

基础建设

绩    效

(22.5)

网络基

础建设

情况

(10)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政务内外网等网络基础建设和管理。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横向政务外网建设情况,3分。

(1)设区市政务外网横向网依据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1分。建成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所属县(区)政务外网横向网推动建设情况,包括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计划制定情况,1分。制定方案计划的,得0.5分;启动建设的,再得0.5分。

(3)政务外网应用情况,1分。有部署相关系统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电子政务节点机房规范化建设,2分。

(1)机房独立建设保障情况,0.5分。

(2)防火、防雷、供电冗余等机房安全设施建设情况,0.5分。

(3)机房场地监控、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和建设情况,0.5分。

(4)机房管理制度,包括值班管理、应急处置等,0.5分。

3.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管理,2分。

(1)政务内外网接入管理规范制定。有制定规范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政务内、外网管理专职人员设置。有专职人员管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4.视频会议管理应用情况,3分。

(1)配置专职视频会议人员。有专职人员管理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调试签到情况,2分。出现无故没参加会前调试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数据中

心建设

  情况(5)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

考核办法:自查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设区市数据中心建设情况,2分。编制完整技术方案的,得1分;实施建设完成的,再得1分。

2.数据中心应用情况,2分。有部署相关系统的,得2分。

3.规范管理情况,1分。制定相关应用部署管理规范制度的,得1分。

目录交

换系统

部署应

用情况

(7.5)

考核目的:在部署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深化共享平台推广应用。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业务系统接入市级人口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人口信息共享服务,5分。有,得5分;未实现的,不得分。

2.其它任一业务系统接入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服务,2.5分。有,得2.5分;未实现的,不得分。

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

绩    效(17.5)

法人数

据库建

 设(5)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基础库的建设和应用。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可研报告编制情况,1分。有编制可研报告的,得1分;没有编制的,不得分。

2.项目建设情况,2分。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得1分;建成运行的,再得1分。

3.信息共享情况,2分。有实现相关部门共享的,得2分;未实现共享的,不得分。

注:如果有应用系统接入省法人库实现共享的,法人库建设考核得满分。

自然库

  建设(5)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基础库的建设和应用。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可研报告编制情况,1分。有编制可研报告的,得1分;没有编制的,不得分。

2.项目建设情况,2分。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得1分;建成运行的,再得1分。

3.信息共享情况,2分。有实现相关部门共享的,得2分;未实现共享的,不得分。

证照信

息数据

库建设

(7.5)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基础库的建设和应用。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可研报告编制情况,2分。有编制可研报告的,得2分;没有编制的,不得分。

2.项目建设情况,2分。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得1分;建成运行的,再得1分。

3.从12月1日起,选择一种证照同步生成纸质和符合标准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得2分。

4.实现同步向行政相对人发放纸质和符合标准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得1.5分。

信息化应

用绩效

(50)

网站

绩效

(30)

考核方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家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及方案,并对网站进行监测。

分值计算:直接引用网站绩效考核结果,并按照权重折算。

基础办

公(8)

考核目的:促进市级政府办公自动化,办文电子化。

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市政府OA系统的应用面及应用程度,3分。机关内全员使用OA,办文全程电子化,并有收文、办文、发文完整的过程电子记录。

2.市政府电子公文库建设及完整情况,2分。OA系统要有电子公文库,并要提供公文要素检索功能,要有2009年以来完整的电子公文全文并实现无缝归档。

3.电子公文横向及纵向传输,1分。使用福建省普通电子公文传输平台或其它公文传输平台向市属部门及县(市、区)传输公文(收发文)情况。

4.协同办公,1分。OA系统与市直部门协同办公情况。

5.基本办公业务系统,1分。OA系统中应用信息采编系统、会议管理系统、值班系统及督查系统情况。

网上审

批省市

  联动(7)

考核目的:推动省市联动系统建设和日常联动审批办理。

考核方法:在线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系统建设情况,3分。

(1)报送基本信息完整性,1分。

(2)办件报送实时性,2分。

2.联动办件办理情况,4分。

(1)接受电子化申报材料(省级平台所要求的含附件、电子表单等全部材料),2分。

(2)进行省市联动的审批事项数,2分。

12345政

务服务

热线建

设(5)

考核目的:推动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运行。

考核办法:自查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建设情况,2分。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得1分;未启动的,不得分。建成开通的,再得1分。

2.机制建立,1分。明确热线业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用管理制度,得1分。

3.运行情况,2分。综合考核诉求件受理、办理情况。 

安全保障

 绩效(10)

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职责(10)

考核方法: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

1.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设覆盖本辖区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并与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平台联动。(3分)

2.本辖区内信息系统漏洞被省网安办通报,每次考评扣0.5分,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3分)扣完为止。

3.本辖区内政务信息网计算机被省网安办通报未安装违规外联注册器或违规外联,每机次考评扣0.1分,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2分)扣完为止。

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要求,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非涉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单位拟向审批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备案证明以及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涉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单位拟向审批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时,需提供保密局出具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一个信息系统不符合扣0.5分,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2分)扣完为止。

鼓励考核项目指标(5分)

基础建设

绩效

政务信

息资源

目录编

 制(5)

考核目的: 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闽政办〔2010〕280号),构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和支撑各级政府部门业务的统一电子政务支撑平台,实现协同政务。

考核办法: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制订目录编制工作方案,2分。有完整方案的,得2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2.启动目录编制工作,1分。已启动的,得1分;未启动的,不得分。

3.目录编制完成情况,1分。完成的,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在目录系统上开展目录登记工作,1分。完成的,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五、2012年度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

项目

考核

指标

考核目的、办法和分值计算

部门网站绩效(37)

考核方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家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及方案,并对各级各部门网站进行监测。

分值计算:直接引用网站绩效考核结果,并按照权重折算。

部门信息化应用绩效(24)

基础办

 公(4)

考核目的:促进部门办公自动化,办文电子化。

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办文过程痕迹保留,0.5分。OA系统的办结公文要保留办文过程修改的痕迹。

2.办文过程全程电子化,1分。单位内全员使用OA,实现办文全程电子化,并有完整的收文、办文、发文过程电子记录。

3.OA系统电子公文库,0.5分。OA系统要有电子公文库,并提供公文要素检索功能。

4.电子公文库内容,0.5分。要有2004年或单位成立以来完整的电子公文全文。

5.电子公文归档,0.5分。OA系统要提供把办结电子公文无缝归档案库功能。

6.电子公文传输,0.5分。使用福建省普通电子公文传输平台或其它公文传输平台进行公文横向及纵向传输(收发文)。

7.单位内部事务电子审批,0.5分。OA系统要提供单位内部事务办事指南和网上审批。

网上审

批系统

应  用

(20)

考核目的:推进省级网上审批平台应用,审批办件电子化。

考核方法:在线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审批办理应用情况(参建单位10分,自建单位11分)。

(1)上网办理情况。抽查各单位的审批办件,应上省级平台办理但实际未上平台办理的,以及自建单位应报送省级平台实际未报送的,每件扣1分;参建单位网上申报办件数占总办件数的百分比、省市联动情况,分值2分,未说明合理原因不接收地市上报的联动办件的,每件扣0.5分。

(2)审批时限。分预审超期、收件超期和审批时限超期。分别按预审(收件、审批)超期数占预审(收件、审批)总数的百分比扣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3)办件情况。按违规件数占办件总数的百分比扣分。多次收件补件、补齐补正的办件数以及同一特殊环节多次办理的办件数占总办件数的百分比,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预审不通过、不受理和退件,未说明合理原因的办件数占不通过、不受理和退件总数的百分比,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已建单位审批办理意见不够完整的,按审批意见不完整数占审批总数的百分比扣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以上扣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材料电子化程度(参建单位10分,自建单位9分)。

(1)接受电子化申报材料(办事指南所要求的含附件、电子表单等全部材料),参建单位4分,自建单位3分。

(2)从12月1日起,同步生成纸质和符合标准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4分。

(3)同步向行政相对人发放纸质和符合标准的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2分。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22)

省法人

基础数

据库在

线共享(4)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法人库访问日志。

分值计算:实现1套以上(含1套)部门应用系统实时、在线共享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工作的得满分;未实现共享的,不得分。

信息资源在线共享服务(4)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共享平台交换日志。

分值计算:考核信息发布率及更新情况,完整发布共享且每项信息资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的得满分;有满足共享要求(“电子”质、“非受限”或“受限”共享)的信息资源未提供的或已发布但年度内未更新的,按比例扣分;完全不提供在线共享的,不得分。

证照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共享(8)

考核目的:推动福建省证照数据电文(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增量和存量证照电子化,促进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公众提供服务。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证照数据电文生成管理系统安装部署,4分。

已完成证照数据电文生成管理系统安装部署,得4分;没有安装的不得分。

2.部门证照信息数据库建设情况,4分。

选择一种证照,完成对2011年1月起存量证照按照标准生成电子证照的,得4分;生成不完整的按比例扣分。

目录注

册和更

 新(6)

考核目的: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闽政办〔2010〕280号),部门通过福建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特别是部门应用系统目录),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组织和集中展现,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单位目录管理制度建设,1分。有制定管理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明确本机关单位目录系统的目录登记和审核人员,1分。以文件方式明确指定人员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目录登记、更新,4分。按照要求准确地进行目录登记、更新的,得4分;发现错误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安全保障绩效(17)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

考核办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已备案的信息系统凡未及时向具有资质的测评机构申请测评的,考评扣1分。

2.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信息安全工作规划,部署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未部署的考评扣0.5分。

3.需制定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确定安全建设整改需求,未制定工作方案考评扣0.5分。

4.每半年需填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报省网安办,凡未提交统计表考评扣0.5分;对本单位安全建设整改和自查等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报省网安办,未提交总结考评扣0.5分。

政务网(2.5)

考核方式: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违规外联被省网安办通报一次,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0.5分)扣完为止。

2.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未下载政务网接入注册软件进行注册,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0.5分)扣完为止。

3.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如没有安装杀毒软件,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0.5分)扣完为止。

4.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的信息系统,被省网安办通报的,扣0.5分。

5.省直各单位重要信息网络应用系统采用政务数字证书强认证机制(内容参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06]174号),凡未采用的,扣0.5分。

互联网

 站(5)

考核方式: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网站服务器未按省网安办要求安装安全事件监控终端的,扣2分。

2.未建立防范网站、网页防篡改以及自动恢复的技术措施,扣2分。

3.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的政府类互联网站,被省网安办通报的,扣1分。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2)

考核方式: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要按照《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未建立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扣0.5分。

2.未开展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的,扣1分。

3.未依据应急处置演练报告形成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扣0.5分。

保密管理(4.5)

考核方式: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0.5分)。

2.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0.5分)。

3.建立、健全涉密信息设备、涉密信息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台帐(0.5分)。

4.完成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专项保密工作部署,按时、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1.5分)。

5.涉密信息系统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才投入使用(1分)。

6.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有检查、有记录(0.5分)。

在保密部门检查中,发现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其他行为的,扣0.3-0.5分。

发生泄密事件的,取消考评资格。


  六、考核组


  考核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省数字办、省档案局、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单位组成,具体联系人如下:


  (一)设区市基础建设绩效


  1.网络基础建设情况和数据中心建设情况


  联系人:吕 珂(省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7855136


  2.目录交换系统部署应用情况


  联系人:涂 平(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话:87881265


  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鼓励考核指标)


  联系人:朱勤东(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话:87881257


  (二)设区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


  联系人:涂 平(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话:87881265


  (三)设区市信息化应用绩效


  1.网站绩效和基础办公


  联系人:林克武(省政府办公厅),电话:87802414


  2.网上审批省市联动


  联系人:李 林(省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7858602


  3.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


  联系人:陈晓东(省数字办),电话:87063232


  (四)设区市安全保障绩效


  联系人:康仲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电话:87411982


  (五)省直部门网站绩效


  联系人:林克武(省政府办公厅),电话:87802414


  (六)省直部门信息化应用绩效


  1.基础办公应用


  联系人:林克武(省政府办公厅),电话:87802414


  2.网上审批系统应用


  联系人:李 林(省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7858602


  (七)省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


  1.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在线共享和信息资源在线共享服务


  联系人:涂 平(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话:87881265


  2.证照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共享


  联系人:陈义群(省档案局),电话:87986660


  3.目录注册和更新


  联系人:朱勤东(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电话:87881257


  (八)省直安全保障绩效


  联系人:康仲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电话:87411982


  (九)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综合组


  联系人:陈 勇(省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7810872


      曾伟仪(省经济信息中心),电话:878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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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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