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二届
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
闽政〔2012〕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近日揭晓,我省新闻单位取得了四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的好成绩。根据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闽政〔2011〕100号),现对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有关奖项的我省新闻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一、表彰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的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访谈节目《打击“酒驾”两岸如何互相借鉴》、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广播系列报道《“7•23”动车事故大救援》、东南新闻网网络专题报道《往福州方向两列动车温州追尾》、东南新闻网网络评论作品《“斑马线打太极”打出“车德之羞”》,各奖励1万元。
二、表彰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的海峡导报社国际传播作品《否认“九二共识”两岸和平进程难以为继》、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专题节目《大爱无声——一位记者眼中的特殊馒头店》、泉州电视台电视专题节目《开往泉州的“团圆号”》、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论文《和合之道——跨媒体融合的制胜之本》,各奖励5000元。
希望全省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大力发扬“走转改”精神,立足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用基层鲜活的素材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用群众身边生动的事例展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成就,不断推出更多更好新闻佳作,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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