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
设立延顺高速公路延平来舟等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5〕97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15〕73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海西高速公路网延顺高速公路来舟(延平区来舟镇新建村)、峡阳(延平区峡阳镇安菓村)、顺昌(顺昌县井垄村)3个互通式立交处设立延平来舟、延平峡阳、顺昌3个通行费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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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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