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
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2013〕59号
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函》(教发函〔2013〕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闽南师范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9000人。
三、闽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厅按照教育部教发函〔2013〕59号文的要求,加强对闽南师范大学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17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3〕5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的函》(闽政函〔2012〕143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为10402;同时,撤销漳州师范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南师范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9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