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大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维护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地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提供优质服务。

  2.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按照法定政策和法定程序办事,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

  3.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社会政策,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协调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快建立新机制,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5.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人口与经济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侧重点,以及各地不同的发展情况,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区域、地方的人口发展目标和对策措施。

  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要通过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政府组织体系和社会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实现人口稳定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流动迁徙自由、分布科学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目标。具体如下:

  ------“十一五”期间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不超过14.2‰,自然增长率不超过8‰,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678万人以内(不含流动人口)。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

  ------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4/10万;15岁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52%,有效缓解城市之间、区域之间差距扩大的势头,人居环境有所改善。                                                                                              (闽政〔200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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