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将宁德市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福建省沿海
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的批复

闽政文〔2005〕18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宁德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年)的请示》(宁政〔2005〕文5号)文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你市金港围海工程(第一方案)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年)》。请你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投资建设若干规定》(闽政〔2002〕3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关系,做好与已列入规划的铁基湾围垦工程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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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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