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深化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文〔2004〕29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我省已被确定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为做好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撤销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协调小组,成立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芸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黄常谔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南园 福建银监局局长
刘连舸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傅镛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义杰 省委农办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姜安荣 省农业厅副厅长
蔡松林 省审计厅副厅长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叶木凯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希东 福建银监局纪委书记
林敬耀 省信用合作协会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承担组建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希东同志兼任。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