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漳州业余大学的批复

闽政文〔2008〕27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撤消漳州业余大学的请示》(闽教发〔2008〕98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经研究,同意撤消漳州业余大学。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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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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