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
泉州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165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泉州市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泉政文〔2007〕1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丰泽区北峰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27.623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26.3914公顷、园地1.2319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泉州市、丰泽区及北峰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及工业、经营性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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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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