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政文〔2014〕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点线面”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现就全面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为平台,以城镇“三边三节点”(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和特色景观带(廊道)整治建设、市政提升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为重点,结合省级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丰富和深化环境整治项目内涵,“点”从城乡社区向棚户区、城镇“三边三节点”和美丽乡村拓展,“线”从公路铁路沿线、绿道向市政道路管线拓展,“面”从小流域向“六江两溪”流域、旅游景区拓展,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形成连线扩片的规模效应。争取用5年时间,全省打造若干条10公里以上特色景观带(廊道),创建一批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全面完成“六江两溪”流域和旅游景区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我省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


  ——“一年全面深化”。2014年,推进“点线面”拓展延伸,全省打造100个城市完整社区,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整治1000个村庄,树立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一批特色景观带,开展宜居环境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完成向莆、龙厦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推进福厦、温福、厦深、合福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新建绿道1000公里,新建改造城区雨污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各1000公里,整治“三边三节点”30个,启动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6万户,重点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启动“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未实现污水处理的187个乡镇和土楼保护区内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3个试点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三年明显改观”。2016年,“点线面”项目逐步连线成片,全省完成3000个村庄环境整治,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300个,创建一批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基本完成福厦、温福、厦深、合福铁路沿线景观提升;整治“三边三节点”100个,建成绿道3000公里以上,基本形成全省绿道网主体框架,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6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优美的试点小城镇发展格局;“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283个乡镇和土楼保护区内6个乡镇污水全部实现有效处理。


  ——“五年整体提升”。2018年,“点线面”基本形成完整系统,整治村庄5000个,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500个,构建城区“三边三节点”景观体系,试点小城镇基本建成,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25万户,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框架;基本完成公路铁路沿线整治提升,景观面貌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各项指标赶超东部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点”从城乡社区向棚户区、城镇“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拓展。


  1.建设美丽乡村。在打造农村社区和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水平的基础上,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有形态为前提,加强统筹规划,实施串点成线、连线扩面,分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格局。围绕产业支撑、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管理创新,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以“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任务为重点,实行县乡村户四级联动。重点推进重要通道沿线、重要流域沿线、重点区域周边和具有特殊意义的村庄整治建设。重要通道沿线村庄包括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铁路车站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省级绿道、福厦泉绕城高速公路及快速通道等沿线的村庄;重要流域沿线村庄包括“六江两溪”沿线的村庄;重点区域周边村庄包括试点小城镇、风景名胜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城周边的村庄;具有特殊意义村庄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政治名人或历史名人所在的村庄、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同时,县(市、区)每年选择12个条件具备、区位优越、基础较好的乡村,开展整乡整村推进,成片推进美丽乡村面上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型、旅游休闲型、传统村落型、自然生态型等各具特色的美丽村庄。2014年,每个设区市安排推进130个以上村庄整治(厦门60个以上、平潭实验区10个以上),打造12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厦门6个以上、平潭实验区1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农办)、林业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移民开发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旅游局、文化厅、体育局、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2.打造城市完整社区。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推动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实现有一个综合服务站、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行系统,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和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新规划的城市社区要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同步配套完善。2014年,各设区市(含所辖县市)打造10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其中厦门市打造6个以上),要求社区边界明确,各项内容菜单式公开展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文化厅、体育局)


  3.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各地要按照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要求,落实“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开展相应环境整治内容。“三边”包括城市内的山体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周边、江河湖海等水系周边。“三边”环境整治要按照“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要求,突出互通互联、亲近山水、成网成环,精心打造城市景观走廊。城市中心节点包括城市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公建集中区等,市民活动节点包括主要广场、公园、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交通枢纽节点包括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交通干道交叉口、汽车站、火车站等周边区域。“三节点”要突出合理布局,完善商业、文化、行政、展示、休憩、交通等功能,从控制城市天际线、建筑风格、城市色彩、夜景照明、环境雕塑、广告标识、景观风貌、绿化美化花化彩化等环境特色方面入手,塑造城市“客厅”、“门户”形象。2014年,各设区市和平潭整治2个以上,有条件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文化厅、铁办、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4.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加快发展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吸纳就业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着力推进行政管理、土地流转制度、综合治理机制、投融资等关键环节改革,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小城镇规划实施,抓好小城镇“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和改造建设,完善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提升小城镇品位,凸显个性和地域特色;推进示范区建设,提升功能,打造精品,体现连片效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供排水、人行道、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公园、街头绿地和庭院绿化,积极开展慢行系统(绿道)建设;加快改造提升旧镇区,继续推进街道景观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环境。2014年每个试点镇再实施1条街道景观综合整治,新建1个公园或1条绿道。(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体育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5.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保护为前提,重点围绕环境景观面貌开展整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履行法定报批手续,按规划实施保护建设;配建污(排)水处理设施,改变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现状;完善内外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镇村内部主要道路和对外通道,合理建设停车场等旅游设施;修缮保护历史建筑,协调整体建筑风貌;整治环境卫生,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历史建筑保护、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护等制度常态化。2014年,结合旅游,重点改善提升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农办)、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体育局)


  6.加快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石结构危旧房改造。紧紧抓住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的机遇,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为抓手,推动老城区更新提升,同步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电力、燃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各市、县要认真落实2014年-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建立项目清单,按计划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2014年,每个设区市本级启动2个、县(市)启动1个改造面积大、带动能力强、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列入省重点跟踪项目库,着力推进、集中突破,至2016年基本建成。加快农村石结构危旧房改造步伐,加大支持,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线”从公路铁路沿线、绿道向市政道路管线拓展。


  1.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


  ——排水(污)管网。重点围绕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厂进水浓度;加强城市易涝点整治,提高城市排涝安全保障,推动排水(污)管道建设。2014年,全省新建改造城区排水(污)管网1000公里以上,其中新建雨水管网300公里、污水管网600公里,雨污分离改造100公里。到2016年,全省基本完成城区易涝点整改;2018年,福州、厦门中心城区和泉州东海新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以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以上的暴雨。(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供水管网。全面淘汰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和漏损严重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老旧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提高供水安全保障。2014年,全省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厦泉市本级共200公里,其余设区市共200公里,其他县(市)共600公里。到2016年,全省完成所有老旧管网改造,解决供水管网二次污染问题,二次供水合格率达95%以上,提高供水安全保障;2018年,全省供水普及率达99.3%以上,赶超东部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燃气管网。加快全省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全省设区市实现双气源供应格局。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市、县启动LNG气化站建设,基本完成超过15年的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和管道违章占压整改,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2014年,全省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0公里以上,其中中石油西三线建成300多公里、中海油二期管网建成200多公里,随新建市政道路和新区开发要求完成500公里,超15年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完成45公里。到2016年,所有县城基本使用管道燃气;2018年,所有市县及较大的集镇全部使用天然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城市道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新建一批道路项目,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打通影响通道贯通和网络形成的断头路,消除瓶颈路段,拓宽小街巷,提高道路网密度。2014年,全省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厦泉市本级共新建100公里、改扩建200公里,其余设区市共新建270公里、改扩建70公里,其他县(市)共新建300公里,改扩建60公里。到2018年,全省完成5000公里市政道路建设或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2.推进绿道网建设。按照全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打造慢行景观廊道,带动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康体健身、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绿道出入口、休憩点等人流集散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绿道标识系统。加强省级绿道及相邻城市间绿道的互通互联。2014年,全省新建绿道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厦泉市本级共300公里,其余设区市共220公里,其他县(市)共480公里。到2016年,省级1号绿道(滨海绿道)全线贯通,福厦漳泉绿道实现与周边市县绿道的互通互连,初步形成绿道网络。到2018年,市(县)级绿道网与省级绿道相连通,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绿道网络系统。(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旅游局、文化厅、体育局)


  3.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绿化。2014年,完成向莆、龙厦铁路沿线景观整治提升,福厦、温福、厦深、合福铁路沿线的市、县完成火车站进出城各10公里范围内的景观整治,完成高速公路沈海复线莆田至泉州段、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段、漳州南联络线沿线绿化景观建设。以抓好“三整治二构建一建立”(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沿线村庄、整治企业环境、构建绿色通道、构建生态环境、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沿线两侧涉及的城乡结合部、村庄和企业厂房,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促使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林业厅、铁办、农业厅(农办)、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旅游局)


  (三)“面”从小流域向“六江两溪”流域、旅游景区拓展。


  1.加快小流域治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每个设区市(含所辖市、县)实施5个以上小流域整治。(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2.推进“六江两溪”流域乡镇污水处理。结合流域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启动“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未实现污水有效处理的187个乡镇和土楼保护区范围内的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4年全面开工,2015年基本建成,2016年实现污水有效处理,树立整治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环保厅、农业厅(农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3.加快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有风景名胜区的市县完成改造提升主要景点公厕、标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具体工作,规范提升购物、餐饮等经营场所。同步开展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旅游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农业厅(农办)、林业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四)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景观带(廊道)、创建一批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按照“连点成线扩面”的总体要求,各设区市要在大力推进“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公路铁路沿线整治、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尽可能选择连接市与县、交通枢纽至城区、城区至景区、景区之间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集中力量,用13年时间,打造3条以上特色景观带(廊道),每条景观带的规模不小于10公里,作为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的精品示范工程,凸显连线成片的整治效果。各设区市每年要选择1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市),作为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开展创建工作。2014年,福州市重点抓好永泰县,漳州市重点抓好长泰县,三明市重点抓好泰宁县,厦门、莆田市重点抓好1个区或县。省里要重点抓好、指导好特色景观带(廊道)的打造和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的创建活动,补助资金尽可能向示范县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省长任总指挥,陈荣凯、陈冬副省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整合部门资源,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业务工作与宜居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合力推动。各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相应成立指挥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快组织实施。一是加快项目审批。各市县要明确项目业主、细化工作计划,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要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提高审批效率。省级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主动靠前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并尽可能采取“捆绑审批”、“容缺预审”办法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强化技术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快出台《美丽福建·宜居环境建设总体规划》,相关单位要分别制定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各项导则和标准,指导和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质量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组织省级专家团对各地“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对县一级的总体整治方案要进行指导把关,确保实施到位。省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各自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把关。三是通过现场会推进工作。主动培育先进典型,做到早计划、早通知、早准备、早指导。2014年计划召开铁路沿线整治工作三明市尤溪段现场会、莆田“两违”整治现场会、泉州市棚户区与石结构危旧房改造现场会、村庄规划提升与环境整治现场会、连城县城扩容提升现场会、“三边三节点”实施现场会等。四是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与安全。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特别是设计环节要认真审查把关,控制投资,并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广标准化管理,以标准管安全控质量,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建设精品工程。省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对县(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集中把关指导,部分重点的规划设计方案由省指挥部统一委托设计。五是实施重点项目实时监控。利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在重点项目布置视频探头,实施全过程在线监控。六是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重点项目节点信息短信平台,及时将项目开竣工及进展情况信息发送至省、市、县(区)相关领导,加强动态监管,形成督促机制,促进“比学赶超”。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市、县新增财力要优先保障宜居环境建设需求。涉及整治职责的省直相关部门要尽可能结合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进行项目安排,相关资金、技术、管理力量要向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归集,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积极向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力求在宜居环境建设各个方面更多地享受苏区、老区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有效抓住中央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契机,充分做好对接、沟通。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再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有投资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或控股参股以及BTBOT、承包经营或冠名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省级财政加大“以奖代补”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建设重点,按照体现“竞争性分配”原则,围绕年度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管理办法;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年度项目资金要在9月份前下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安排、下拨和使用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四)严格督查考核。省指挥部要创新指挥、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验收责任和完善考核办法。省政府安排省级规划督察员,对设区市的规划实施特别是“三边三节点”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设区市政府安排市级规划督察员到县(市)实施督查。“点线面”项目由实施主体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省市进行抽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要抓紧制定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考核抽查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抓形象进度,省指挥部要邀请媒体参与督促,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做到“月通报、季考核”,年底组织项目考核验收。省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福建日报、广播影视集团等省内主要媒体要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报道。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省、市、县各级指挥部要主动对接媒体,多发掘鲜活事例和先进典型,多宣传项目进展、城乡面貌改善、群众受益等方面的消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合力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组成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119

附件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组成名单

 

  总 指 挥: 省长


  副总指挥:陈荣凯 副省长


       陈 冬 副省长


  成  员:王星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詹志洁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善光 省监察厅厅长


       黄序和 省民政厅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庄稼汉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龚友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张兆民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张立先 省农业厅厅长、农办主任


       陈则生 省林业厅厅长


       魏克良 省水利厅厅长


       陈秋平 省文化厅厅长


       朱 华 省旅游局局长


       徐正国 省体育局局长


       陈必滔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杨锦炎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卢承圣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蔡 伟 省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


       林文斌 省铁办主任


       张 磊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龚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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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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