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美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快造林绿化,加强森林经营是增强我省生态优势,服务“百姓富、生态美”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省2013年森林覆盖率达65.95%,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实现了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保持森林覆盖率全国首位,提高林木蓄积量”的目标,但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域和经济发达城市缺林少绿和森林景观不佳或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大造林的经验,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和林业生态优势。


  二、明确任务和重点


  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30万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包括:(一)造林绿化美化130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建设65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屏障造林绿化,重点抓好100个示范“绿色村庄”建设、1万亩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3.4万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和8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人工造林更新65万亩,重点抓好10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5万亩油茶丰产示范片建设和1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二)森林抚育200万亩。(三)封山育林200万亩。(四)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0个。各设区市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县(市、区),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任务分解情况于2月15日前报省绿化委员会备案。


  三、强化措施


  一要落实林地。重点落实好“四绿”工程建设用地,对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二要落实资金。各级政府要在省里专项补助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确保将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三要备足苗木。各地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所需苗木的树种和数量,适时调整苗木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力度,确保备早、备足、备好苗木。四要科学造林。要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分类推进。要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要通过间伐、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非林地绿化上,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五要加强督查。省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细化建设标准,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辖区内造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和检查验收,项目设计方案和检查验收结果上报省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1.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2.2014年福建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4日

  

 

 

 

附件2

 

2014年福建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一、建设任务


  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30万亩,包括:(一)造林绿化任务130万亩。1.“四绿”工程建设65万亩,其中:绿色城市5万亩、绿色村镇10万亩(其中:示范“绿色村庄”100个)、绿色通道5万亩(含1万亩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绿色屏障45万亩(其中: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3.4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8万亩、“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33.6万亩)。2.人工造林更新65万亩,其中: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0万亩、油茶丰产示范片建设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万亩、其它人工造林更新49万亩。(二)森林抚育任务200万亩。(三)封山育林任务200万亩。(四)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0个。


  二、建设类型


  绿色城市:包括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的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绿化。重点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片林、森林公园,加大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彩化建设力度,加强社区(住宅区)绿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绿化,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和“森林城市(县城)”。


  绿色村镇:包括全省所有乡(镇)、村、自然村绿化。重点抓好村镇绿地公园建设、风水林营造、名木古树保护、沿溪两岸绿化、乡村道路、近村坡耕地造林、零星“四旁”植树等,做到“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生态景观建设,积极创建“绿色乡镇”、示范“绿色村庄”。


  绿色通道: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和铁路两侧绿化。突出抓好长深等高速公路红线外两侧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建设,以及两省交界路段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两侧造林绿化,以带为主、集中连带连片,打造“带、网、片”相连的“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


  绿色屏障:包括全省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江(重点流域“六江两溪”干流两侧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范围内的稀疏林分(郁闭度小于0.5)景观提升和茶果园修复补植、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以及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重点抓好经浦城县(京台)、邵武市(福银)、长汀县(厦蓉)、诏安县(沈海)、福鼎市(沈海)、武平县(长深)出省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一重山以及县级以上城市周边林分修复补植提升和沿海基干林带建设。


  生物防火林带:包括在林缘田边、山脊、行政区界等地段因害设防,适地适树,营造生物防火林带。重点选择在生态公益林边缘、森林火灾易发处营造。省国有林场管理局要根据建设任务,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规划与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


  油茶丰产示范片:采用省定2年生油茶容器苗,在山脚田边种植水平宽度15—20米、连续长度1公里以上的油茶示范片。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更新,优先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引种成功的外来珍贵用材树种,大力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珍贵树种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三、补助标准


  省级以上资金补助标准为:


  (一)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除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外)每亩补助300元。


  (二)示范“绿色村庄”每个村补助50万元。


  (三)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每亩补助1万元。


  (四)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5000元。


  (五)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每亩补助2000元、林带修复每亩补助5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


  (六)“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每亩补助500元。


  (七)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八)油茶丰产示范片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九)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500元。


  (十)森林抚育每亩补助100元。


  (十一)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建设平均每个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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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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