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
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14〕10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龙政综〔2013〕5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龙岩市新罗区境内农用地39.7975公顷(其中耕地19.7664公顷)、未利用地2.59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社区水田0.5547公顷、其他农用地0.3582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0019公顷,西陂街道林地0.0286公顷,硿口村水田3.1816公顷、园地0.6469公顷、林地0.0477公顷、其他农用地0.7558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60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621公顷、未利用土地0.6313公顷,南石村水田3.1287公顷、园地0.0618公顷、其他农用地1.6439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9967公顷、未利用土地0.0165公顷,条围村水田1.0686公顷、其他农用地0.1374公顷,园田塘村林地0.5835公顷、其他农用地0.2701公顷,紫阳村水田5.0474公顷、园地0.4706公顷、其他农用地1.3675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3903公顷、未利用土地0.0671公顷,铁山镇隔口村林地0.6642公顷、其他农用地0.2696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3746公顷、未利用土地0.3013公顷,林邦村水浇地1.3928公顷、水田4.0553公顷、旱地0.156公顷、园地0.4105公顷、林地2.0142公顷、其他农用地2.9906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4376公顷、未利用土地0.5654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9.5572公顷;使用国有水田0.9357公顷、旱地0.2456公顷、园地0.2669公顷、林地5.346公顷、其他农用地1.69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49公顷、未利用土地0.9467公顷、其他土地0.0702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49.0903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建设用地。
二、龙岩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耕地开垦费和征(用)地管理费按规定缴纳。
三、龙岩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