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闽西革命老区
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2〕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127  

 

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

202212

 

 

闽西革命老区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革命和人民军队建设史上有着特殊的历史地位,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巨大牺牲和重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闽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14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龙岩看望老红军和军烈属等人员时指出:“整个福建都是老区,闽西和江西赣州的一部分是中央苏区,对党和革命的贡献是最大的”“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老区,永远不要忘记老区人民,要一如既往支持老区建设”。2021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加快老区苏区发展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责任,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要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倾力支持老区苏区特色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及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2424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科学谋划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三明、龙岩全域,是指导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2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闽西革命老区与广东、江西交界,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厦漳泉、福州都市圈的直接腹地,生态环境优越,资源承载力强,具备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有利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革命老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发展富民产业,促进绿色转型,推进红色传承,改善民生福祉,闽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在全国率先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实力持续增强。2021年闽西革命老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35亿元,是2012年的2.19倍,人均GDP突破11万元。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12.652.534.9调整为2021年的10.446.842.8。现代农业、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建筑业、文旅康养等不断发展壮大,氟新材料、石墨(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沙县小吃产业年营业额达500亿元,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产业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所有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到要求,基础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三明第一医院、龙岩第一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疾控中心标准化加快推进,一批县级医院建成投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龙岩、三明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南三龙铁路、兴泉铁路省界至清流段、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厦蓉高速扩容龙岩段、漳武高速、厦沙高速、莆炎高速等建成通车,路网密度居全省前列,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客车,闽西人民出行更加便捷。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完成,安全生态水系基本实现。一批电源点项目建成投用,输电网架结构加快升级,能源保障更加有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覆盖,5G基站建设全面推开。

绿色优势持续巩固。落实生态省建设战略,森林覆盖率超过78%,“清新福建”靓丽品牌更加凸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全省前列,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龙岩、三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长汀、泰宁等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三明医改”成为全国样板,被列为首个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龙岩长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彰。林改“武平经验”推向全国,三明发放全国第一张林业“碳票”,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持续推进。龙岩获评国家创新型城市,获批设立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三明入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开放合作走深走实,主动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持续深化对台交流,三明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龙岩漳平台创园成为全国台创园建设标杆。

红色基因持续传承。电影《古田军号》、纪录片《红色摇篮》、电视剧“红色三绝”系列红色题材影视精品在全国热播,成功举办纪念古田会议90周年、全国首届红色文化高端论坛等活动,红色三明故事宣讲团、闽西红色文艺轻骑兵被中宣部授予“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闽西红色故事更加深入人心。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中央红色交通线等文旅项目加快建设,创建了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面临机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正以不可阻挡的步伐迈向伟大复兴。我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必将随着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而迎来新的机遇,必将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程中迎来更大发展空间。国家和省里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龙岩、三明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将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闽西,上海、广州与闽西开展对口合作,加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将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支持新时代山海协作,密切沿海与山区产业链供应链转移合作,将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存在挑战。受资源、区位等因素影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仍然艰巨。集中表现在:闽西革命老区地处山区,在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配置中处于不利位置,基础设施面临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双重压力;产业发展以传统制造业和资源型产业为主,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不高,新兴产业规模小,缺乏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支撑,经济综合实力仍然较弱;城镇化发展水平不高,县城和小城镇发展仍相对滞后,人口集聚能力不足;对外开放水平不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民生事业欠账较多,教育、卫生、养老、文化等领域的优质资源相对紧缺,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还需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必须牢牢抓住国家支持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一重大机遇,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努力在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走前头、作示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革命老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闽西革命老区新篇章。

第二节  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定位

立足闽西革命老区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先行区,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建设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作示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产品交易机制,全面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药、医保、医疗领域改革,建设特色改革创新的“样板窗口”。

——在建设美丽中国上作示范。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样板城市。

——在促进共同富裕上作示范。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在弘扬红色文化传承上作示范。加大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力度,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创作一批红色精品文艺作品,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全域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2025年,闽西革命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闽西革命老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1:主要发展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1

2025

年均增

[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6.7

-

6.5左右

预期性

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6.7

-

5.9左右

预期性

3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2.8

43.5

[0.7]

预期性

4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3.6

65左右

[1.4]

预期性

创新驱动

5

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16以上

预期性

6

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

16

18以上

预期性

7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5.8

 

预期性

民生改善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9.3

-

7以上

预期性

9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20年)

10.4年

12年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位)

2.88

3.03

 

预期性

1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2.5以上

 

预期性

12

人均预期寿命(岁)

 

79.6

预期性

绿色生态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2.64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15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9以上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16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98以上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17

森林覆盖率(%)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安全保障

18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178.06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约束性

19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647

870以上

约束性

第三章  强化创新驱动,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稳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构建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实施高水平科创平台建设行动,持续提升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福建省稀土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氟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支持闽西革命老区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厦门大学等科研机构、高校,在机械装备、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建设研发创新中心(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鼓励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与闽西革命老区开展协同创新和资源对接,支持承接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龙岩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双创示范基地。深化京闽科技合作,加强三明石墨烯研究院、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石墨烯技术研发应用和关键技术攻关。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全面落实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鼓励自主或联合建立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完善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大力培育“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一批活跃的科技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回报奖励机制。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示范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优先支持申报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重点推动“双一流”高校、国家级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落地转化,对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着力引进培养一批示范区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出台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鼓励结合实际出台吸引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人才申报产业领军团队、省引才“百人计划”、“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产学研联合创新团队等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发挥省内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推动建设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师等科技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专栏2: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建设一批省级以上研发创新中心(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龙岩、三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支持龙岩学院申报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省级科技成果综合转化试点,建设“才智龙岩”产业园、龙岩高层次人才项目孵化产业园、龙岩市厦门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福建专用汽车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龙岩市应急装备与产业化应用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稀土功能材料山海协作创新中心(长汀),推动设立嘉庚创新实验室龙岩技术转移基地。创建三明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校企协同示范基地,建设福建省轻合金产业技术山海协作创新中心(将乐),推动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福建中心、永清石墨烯研究院加强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三明市农科院开展种质资源创新、产业化繁育技术攻关,推动中国医工总院三明分院、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入驻孵化项目。

第二节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支持示范区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加快改造升级、提质增效。推动钢铁产业绿色化、集群化发展,鼓励节能降碳技术应用,促进产品结构调整,补齐高端钢材缺失关键环节,打造钢铁产业基地。推进金、铜等有色金属产业精深加工,延伸拓展金铜产业链,打造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壮大工程机械、电工电器、应急装备等机械装备产业,培育建设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闽赣区域综合应急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加快三明轻合金产业发展,建设高端绿色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三明埔岭等汽车产业园,发展汽车电子关键零部件和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集成服务等项目。支持龙岩建设专用车及零部件检测平台,提升关键技术的创新水平及配套企业的机加工能力,丰富专用车产品种类,发展汽车和专用车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推动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区域总部落户示范区。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壮大稀土、石墨烯、氟、硅等新材料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在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稀土采矿证申办等方面的支持,按照稀土产业“一龙头、两园区”布局,加强与相关央企合作有序推进省内稀土资源开发;支持稀土企业延伸冶炼、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和下游应用产业链,加快龙岩、三明稀土工业园建设,加强稀土矿山绿色开采、稀土新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打造稀土产业绿色发展基地。支持示范区加大矿产调查评价力度,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推动在龙岩试行稀有金属收储政策,建设稀有金属保供基地。推进福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建设,发展动力和储能为主的锂电池材料、半导体材料产业集群,推动中央企业与龙岩合作共建电子信息材料生产基地。加快发展石墨和石墨烯产业,打造三明石墨和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产业链示范基地。深化萤石资源综合利用,有序发展氟聚合物和含氟新材料产品,推动三明建立萤石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在三明设立区域总部和氟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打造氟新材料产业基地和全产业链集聚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龙岩开发萤石资源并发展含氟新材料产业,支持漳平市氟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上杭蛟洋工业园区含氟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建设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支持明溪重点布局原料药及中间体。

提挡升级现代服务业。坚持规模化、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挥闽西地区自然生态和文化优势,着力打造世界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5A级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网红打卡特色地方符号和名片,拓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产业链,建设一批国家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市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产品生产、现代物流、网络销售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村电商,促进产品网络销售,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超市”、预制菜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在示范区布局物流网络设施,构建特色农产品采购、仓储、运输、保鲜等物流链。发挥闽西自然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文旅康养产业,推进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法律服务等服务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创意经济,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第三节  培育数字经济发展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建设5G+宽带”双千兆网络,加大5G基站站址、用电等支持力度,逐步实现5G网络全覆盖。纵深推进新时代“数字闽西·宽带工程”,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面覆盖。加快广电网络、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推动各行业IPv6融合应用,强化物联网终端应用。积极推进政务云建设,加快部署产业云(企业云)和信创云,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卫星互联网,支持龙岩建设稀土行业大数据中心,依托龙岩文秀数字产业园统筹布局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推动三明建设海丝卫星大数据中心和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加快“5G+车联网”建设,发展智慧交通。

加强数字经济培育。开展数字经济提升行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广电网络,深入实施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推进5G场景应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打造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开展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加快“红明谷”、土楼云谷大数据中心、龙雁组团未来城等建设。加快推进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龙岩籍互联网新锐返乡工程,鼓励国内互联网企业在龙岩发展运营中心、呼叫中心、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打造闽粤赣边跨境电商聚集中心。建设三明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园、金融安全智能产业园,打造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基地。

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示范区“数字城市大脑”建设。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实施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城市感知网络建设工程。推行“一网统管”城市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建设科技赋能的“美好生活社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乡村典型5G创新应用,推进上杭县、大田县数字乡村试点。

专栏3:现代产业提升重大工程

先进制造业:建设福建省专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打造龙岩专用汽车产业基地。支持三明、龙岩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进高端钢铁生产基地、三明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宁化综合应急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大田机械铸造装备产业园、上杭精细磷化工产业基地、未来城·龙净智慧环保园、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明溪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三明永安大健康产品绿色智造产业园、粤港澳大湾区新型显示产业合作试验区武平园区等建设。

新材料产业: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壮大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推进龙岩长汀稀土材料城市矿山绿色智能化项目建设,适时推动实施三明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建设上杭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武平县钙镁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连城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三明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基地、三明高性能陶瓷材料产业基地、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明溪氟新材料产业园、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及漳平氟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

    数字产业:实施龙岩籍互联网新锐返乡工程,建设龙岩文秀数字产业园、龙雁组团未来城、银雁新城、新罗能源互联网产业园、土楼云谷数据中心、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永安电商产业园。

第四章  推进融合发展,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三明市要推进三元、沙县、永安组团发展,全面推进“两区五新城”建设,打造三元区、沙县区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建设永安三明城市副中心,构建“半小时经济圈”,积极融入福州都市圈,打造闽赣交界区域中心城市。龙岩市要深化“一市两区三组团”发展格局,加快中心城市重点片区开发,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支持永定区融入中心城区,支持龙雁组团打造数字、新材料、高端纺织等产业集聚区,高坎组团打造南部科技新城,推动古蛟组团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建设,建设产城融合城市新区,打造闽粤赣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市域统筹,实施城市更新工程,推进老城区、老工业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建设海绵城市,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提升县域承载能力。深入实施“大城关”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推动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支持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合理布局县域生产生活空间,提升产业集聚区配套设施,推动产城融合,促进人口集聚,实现县城与园区设施联通、资源共享,打造一刻钟经济圈、生活圈。着力开展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交通通达工程、城镇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教育医疗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上杭、长汀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建设。

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切实放权赋能,推动中心城市周边的镇对接城市需求,融入城市发展,打造城市卫星镇。推动产业基础扎实的经济发达镇,强化创新驱动,做优做强产业集群。推动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专业特色镇。引导一般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吸引城市要素流入,承接农民就近就业,增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功能。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优化提升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向乡村延伸,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因地制宜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建设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和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网络。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

第二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原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落实省领导挂钩联系、省直部门挂钩帮扶、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制度,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帮扶力度。巩固提升城市困难家庭“347”帮扶机制(三步工作方法、四类困难对象、七种帮扶措施),总结推广农村相对困难家庭“239”精准帮扶(两类困难家庭认定、三步识别程序、九种帮扶措施)工作机制经验。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支持革命基点村、少数民族乡振兴发展。持续推进激励性产业帮扶,实施低收入家庭优先的产业和就业支持政策,增强相对贫困群体自主造血功能。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提升“一键报贫”平台,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反贫困体制机制,实现防贫、减贫功能最大化。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鼓励新业态就业和灵活就业,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转移就业岗位,实现就近居家就业,增加劳动获得收入渠道。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平台建设,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延续支持安置点配套帮扶车间的优惠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增收。支持有条件的安置点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加大以工代赈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优化建设领域、赈济方式,探索开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试点示范。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支持力度和实行订单生产等方式,拓宽欠发达地区各类产品销售渠道,推进消费帮扶。深化长(汀)连(城)武(平)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

第三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和乡村文旅产业,建设一批特色现代产业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形成更多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强村,支持武平建设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加快三明稻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水稻生产与繁育研究所建设,打造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十四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3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75万吨以上。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新建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基地,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畜禽产业,推动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发展。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力度,提升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等特色优势品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补齐深加工及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建设数据中心和供应链金融、营销网络平台,做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沙县小吃标准化生产,扩容沙县小吃产业园,培育核心物料基地,建设沙县小吃技能培训基地、大数据中心和供应链金融、营销网络平台,促进沙县小吃连锁化、产业化、国际化、数字化,到2025年沙县小吃门店突破9万家,营业额突破600亿元。推动设立沙县小吃产业创业研究中心,支持沙县小吃及其制作技艺列入中华传统饮食文化代表和中华饮食文化传播内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支持龙岩与中国农业大学探索共建古田乡村振兴基地,支持中央企业与三明对口合作推动农林等领域创新发展。

专栏4:特色现代农业重大工程

绿色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宁化“河龙贡米”“连城地瓜”“永安青水玉米”“龙岩花生”及三明山茶油等粮油生产基地,推进建宁、泰宁、宁化、尤溪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等项目建设。

茶产业提升工程:建设漳平水仙茶、武平绿茶、永定万应茶、永福高山茶、大田美人茶、沙县红边茶、尤溪绿茶、龙岩斜背茶、尤溪红、建宁红等特色茶产业基地。

果蔬食用菌产业优化工程:建设建宁黄桃、黄花梨、尤溪金柑、上杭梅子、武平百香果、三明蜜橘等特色水果基地,建宁莲子、永安莴苣、明溪淮山、长汀槟榔芋、永安黄椒等产业基地,武平、尤溪食用菌产业基地。

畜禽水产业升级工程:加快发展连城白鸭、龙岩山麻鸭、象洞鸡、河田鸡、金湖乌凤鸡等地方特色家禽,扩大优质奶畜和牛羊兔生产,发展生猪产业,推进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泰宁有机鱼和尤溪有机鱼。

林竹花卉产业培育工程:建设笋竹产业集群、油茶示范基地。建设清流鲜切花、漳平杜鹃、连城兰花、武平富贵籽、永定蝴蝶兰等花卉产业基地,明溪南方红豆杉等珍贵用材林基地。发展长汀林下兰花、连城和明溪林下中草药、武平林下紫灵芝、建宁无患子、永安金线莲、铁皮石斛等闽西特色林下经济。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工程:建设漳平、清流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上杭农产品加工、永安林竹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以及清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茶文化展示中心、沙县小吃文化城海峡两岸美食文化交流基地。

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持续改善公路、水利、电网、信息、公共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塘坝项目,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强化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加快建设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严格乡村住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制度,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强客家土楼、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建筑等保护,推进连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专栏5:重大水利工程

推进浙溪水库(大型)、连城永丰水库(中型)、武平百把寨水库(中型)、永定光坑水库(中型)、大田下岩(中型)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和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进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汀江防洪工程建设。开展永安安砂水库功能调整及加高等工程前期论证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和有偿退出、继承实现路径,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第五章  厚植生态优势,引领绿色经济新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生态产业,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开辟绿色惠民新路径。

第一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巩固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改革,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善市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健全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土地、矿产资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培育发展生态资源运营平台。支持示范区用地、用能、用水等领域改革,提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龙岩武平、三明林改经验,推动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建设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四五”建设国家储备林30万亩。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示范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健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进泰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开展三明、龙岩林业碳汇试点,不断完善林票、碳票制,支持三明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共建生态研究所。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降碳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终身责任追究。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健全环保网格员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和“过程监管”体制机制,推进数据共享与开放开发,加强生态云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可靠溯源、有效预测、精准治污、智慧监管。

第二节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三明、龙岩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和低碳园区示范,严格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科学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快示范区钢铁与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推动示范区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园区,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耐火新材、高性能混凝土等新型绿色建材产品研发生产,建设一批新型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和绿色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支持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延伸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三元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入驻三明、龙岩,建设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鼓励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大型商场、交通场站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区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研究试点农光、林光互补项目。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西三线支干线、海西二期管网等天然气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干输电网架结构,打造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电网。推动三明、龙岩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推进“光伏+”、微电网、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加快低碳交通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机制,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

专栏6:重大能源工程

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沙县区、宁化县、上杭县等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和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天然气西三线龙岩—三明—南平支线。推进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福州至三明段)工程、三明县域气化站及中压管网项目。推进福建汀州(龙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福建龙岩城厢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永安50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

第三节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推动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修复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龙岩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打造安全生态廊道,推动大金湖等地开展“美丽河湖”试点建设。深化三明、龙岩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长汀、将乐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展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汀江流域南方丘陵山地带系统治理示范项目。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打造长汀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宁化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强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排放控制,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快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体系,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建设龙岩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垃圾焚烧设施规划布局,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力争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生态保护建设。推进一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建设好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公园、世界地质公园,推动龙岩创建世界地质公园。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步道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推动重点森林火险区防火道路与监测预警、航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龙岩林—直Ⅱ型航空护林机场建设,加强防灭火装备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控水平。加大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支持龙岩、三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至2025年,规模化水厂服务人口覆盖率大幅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实施尾矿库综合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销号尾矿库50座,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2800亩,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专栏7: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推进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汀江流域南方丘陵山地带系统治理示范项目、龙岩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龙岩和三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实施尾矿库综合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建宁县尾矿综合修复治理项目、大田县矿山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工程、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煤矿连片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连城县西山煤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项目。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河岸生态保护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设长汀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项目、武平县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尤溪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

第六章  坚持合作共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

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

强化沪明、穗龙对口合作。全面落实《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支持三明与上海、龙岩与广州开展对口合作,建立区(市)县间结对帮扶关系,完善对口合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旅康养、医疗卫生、重点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合作,共建干部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打造全国新时代对口合作典范。

拓展区域合作新空间。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三明与北京在中关村科技园建设、科技特派员选派、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对接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加快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推动共建一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强化与广东、江西等省际交界地区的合作交流,探索在省际交界地区共建生态保护省际合作区、乡村振兴省际合作区、产城协同省际合作区。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积极融入福州和厦漳泉都市圈,推动建立三明、龙岩省内市级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用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海交会、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积极参与“百展万企”“福建品牌海丝行”“中国福建周”等活动,持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双向投资贸易规模。支持中欧班列(龙岩)开通运营,积极推进中国(福建上杭)—塞尔维亚“两国双园”等项目建设。推动示范区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监管场所、陆地港,按规定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鼓励海外侨胞侨商到示范区投资兴业,支持海内外侨领、侨务干部研修培训,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参与的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明溪县建设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引导海外侨商参与示范区对外经贸活动,拓展跨境电商规模。

第二节  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加强对台经贸领域合作。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文旅康养、光电电子等领域产业对接,鼓励台湾百大企业、制造业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来示范区发展,在基础设施、金融服务、要素保障、就学就医等方面予以支持。办好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服务保障,落实台湾青年创业各类奖补措施,吸引更多台湾青年到示范区实习创业就业。

推进乡村融合发展。办好海峡两岸(三明)乡村融合发展论坛,推动三明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推动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加快漳平、清流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推进建设上杭、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引进台湾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增强精致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合作。支持申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探索完善乡建乡创合作的新模式,推动两岸社区和基层治理合作,建设泰宁际溪村基层对台交流等一批示范点,打造一批“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融合发展示范样板。

深化文化领域融合。实施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永定、武平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功能,加快构建“一地一特色”对台文化交流平台。强化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四大纽带”,拓展祖地文化交流交往,开展宫庙续缘联谊,吸引台胞来示范区寻根谒祖,打造民间信仰朝圣中心、客家文化寻根圣地。办好海峡客家风情节、公祭客家母亲河大典、重走客家迁徙路等活动,不断拓展交流内涵。鼓励文化龙头企业与台湾文化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对接,建设闽台文化产业园,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交通体系

加强铁路建设。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建成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兴泉铁路清流至泉州段,加快推进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鹰厦线三明城区外绕改线工程、南昌至福州(厦门)高铁前期工作,开展厦渝铁路通道赣龙厦高铁、衢州至南平(三明)高铁、福州至龙岩高铁、长汀至永安铁路前期研究,进一步提升快速铁路、普速铁路覆盖率。

完善公路网络。加快推进国高网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建宁经长汀至武平段、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明溪胡坊至岩前高速公路、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厦蓉高速上杭蛟洋至长汀古城段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国道G235线龙岩城区至高新园区城际快速通道三期工程、国道G534线三元官洋坑至渡头坪段公路工程、省道S308线将乐梅花至玉华段公路工程(将乐过境)、国道G205线武平十方高梧至丘坑段公路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普通干线公路提升补短板工程,推进“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

推进机场建设。全力推进龙岩新机场建设,构建以龙岩新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三明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和技术改造,优化航线网络布局,提升空域容量和保障承载力。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推动泰宁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推动设立三明低空空域开放试点。

提升内河航道通航能力。加快实施闽江航道整治工程,提升闽江高等级航道通航能力,加快推进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运输枢纽场站和综合枢纽建设,实施客货场站智慧建设(改造)示范工程,强化各类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加快建成一批便捷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和管理高效的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推动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不断提升枢纽功能。推进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建设,完善物流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和网络货运。推动三明培育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专栏8: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铁路:建成兴泉铁路清流至泉州段、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规划建设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昌福(厦)高铁、鹰厦线三钢外绕改线工程等,开展赣龙厦高铁、衢州至南平(三明)高铁、福州至龙岩高铁、长(汀)永(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利用鹰厦线(永安至沙县段)开通城际列车、兴泉铁路接轨南龙铁路。

公路:建设国高网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建宁经长汀至武平高速公路、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三明段、明溪胡坊至三明岩前高速公路、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厦蓉高速上杭蛟洋至长汀古城段扩容工程等。加快国道G235线龙岩城区至高新园区城际快速通道三期工程、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国道G356线宁化城关何家园至城郊乡瓦庄村公路、国道G534线大田文江镇至奇韬水泥厂段公路、三元官洋坑至渡头坪段公路工程、长汀城关过境段公路、国道G205线武平十方高梧至丘坑段公路工程、省道S308线将乐梅花至玉华段公路工程(将乐过境)、三沙生态旅游公路等项目建设。

机场:加快龙岩新机场前期工作,支持三明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和技术改造,加快泰宁等一批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建设南方林海山区(三明)航空应急救援基地、龙岩(上杭)森林航空消防机场。

物流园区:建设建宁(闽赣)省际公铁联运物流园、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基地、韵达(永安)电子商务产业园、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连城县5000吨冷链物流园、龙岩陆地港综合物流园区、龙岩铁山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中心、清流百通冷链物流产业园、大田县公铁联运乐顺物流园,大田县均溪发昌冷链物流园、尤溪县闽中现代物流产业园。

第七章  增进民生福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力争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当地教育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实施城镇学校扩容工程,加大城区学位供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力争到202580%左右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加快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推进国家级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校)建设,继续实施普通高中“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推动三明、龙岩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龙岩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推进龙岩与北京师范大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价合作,深入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创新教育帮扶模式,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办学,“十四五”期间“国培计划”、“八一爱民学校”援建项目向示范区倾斜。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教学、宿舍、实训场地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完善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合作共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招生计划予以倾斜。支持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专业(群)提升、师资培养等方面合作共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支持将龙岩学院、三明学院纳入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工程,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才,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争取将龙岩学院、三明学院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龙岩学院、三明学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高水平学科平台和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到示范区合作办学,创办特色学院、研究院。推动天津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技服务等方面对口帮扶龙岩学院。

第二节  全面推动健康闽西建设

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支持示范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与国内知名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加强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推动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辐射带动片区内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县级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开展远程便民门诊、药品远程配送等服务,辐射带动片区内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推进龙岩长汀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辐射周边的卫生应急综合基地,支持三明开展全国医防协同融合试点和疾控机构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三医联动”向“全联”“深动”发展,支持三明“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建设,设立全国卫健医保系统学术交流和培训基地。完善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运行机制,合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分类分档资助。在龙岩深入开展全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建设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区。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及智慧医院项目建设。

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实施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能力提升,加强市县中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所有县级中医院成功创建二甲中医院。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力争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医药产品按程序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推进医改红利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植一批重点、特色专科中医服务机构,支持三明市草医药研究所提升产学研水平,着力开发道地药材。支持明溪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推进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建设羽毛球、蹼泳、举重、橄榄球、棒球等运动训练基地,承办全国性、区域性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三明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卫生城镇创建。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专栏 9:民生保障重大工程

教育提升工程: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龙岩学院、三明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长汀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武平县职业中专学校、永安职业中专学校扩容提升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城镇中小学扩容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级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示范区(校),推进“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

医疗健康提升工程: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标扩能工程,推进一批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和医院传染科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程,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及智慧医院项目建设,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创建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建设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建设一批城乡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第三节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加强人力人才资源开发平台建设,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返乡创业就业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打造革命老区职业培训高地。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支持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合理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形成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

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90%。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建设养老与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康养项目。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示范区申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

第四节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传承弘扬闽西红色法治文化,支持龙岩建设好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讲好共和国法治故事。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网络生态治理中心建设,推动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优化基层网格治理模式,构建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加快社会治安、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支持龙岩、三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龙岩创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示范城市,三明创建全国基层消防治理体系示范城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以群众自治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会治理体制,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新技术应用,强化应急协同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设龙岩武平森林防灭火救援实训基地和消防救援实训基地、综合应急救援无人机大队,建强消防应急救援抗洪排涝、远程供水专业模块、龙岩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应急管理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健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实现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完善物资调运应急联动、跨区域物资援助机制。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建设综合应急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建设三明沙县现代化实战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火灾事故调查联合实验中心,打造国家(三明)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

第八章  赓续红色血脉,建设精神文明新高地

充分发挥闽西独特红色资源优势,坚持红色铸魂、赋能、立根,赓续红色血脉,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闽西样板。

第一节  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推进长征文化系统发掘。深化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完善长征文物名录,编纂长征历史书籍。建立完善长征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对战斗遗址、纪念设施进行主动性保护,深入研究挖掘长征精神,合理保存长征文化生态,着力打造“古田会议丰碑”“调查研究模范”“风展红旗如画”“万里长征起点”“中央红色交通线”等长征文化品牌和红色标志。推动长征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艺术再现长征重大事件和经典场景,生动阐述长征精神,打造不受地域范围限制的爱国主义教育空间,让长征精神成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强大动力。

实施长征文化标志性工程。加快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各级文物保护经费对长征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系统推进长征文物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提升、文旅融合、教育培训。加强苏维埃政府旧址、红军战斗遗址、烈士纪念设施、纪念馆、纪念碑等保护建设,打造长征文化展示园,推动长汀县、宁化县创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支持宁化革命烈士纪念碑申报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长征出发历史步道,提升古田会议纪念馆等革命历史类纪念馆、博物馆、旧居旧址展陈水平,保护修缮、串联整合红军路、红军长征村,形成长征文化展示带。

专栏10: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重大工程

保护传承工程:推进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历史步道长汀段和宁化段示范段、上杭红色资源整体保护传承工程、长汀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暨松毛岭战役纪念馆、松毛岭阻击战和温坊战斗战场遗址保护展示、中央红色交通线纪念馆、长征出发地中复村红色遗存修缮、中央红色交通线红色旧址提升、连城革命旧址保护传承工程、新罗区三年游击战争暨闽西南组建新四军第二支队北上抗日旧址群一期、宁化凤凰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重点展示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化县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淮土)、宁化县曹坊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将乐县苏区时期革命遗址修缮保护改扩建、永安中央红军标语群整体保护开发、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大田“第二集美学村”旧址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暨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遗址群保护修缮工程、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旧址群纪念设施、遗址群保护修缮工程、沙县区夏茂镇长征革命旧址保护和利用等项目建设。

研究发掘工程:建立长征研究平台,建设福建段长征线性展馆群,加强长征精神系统化研究。推进连城县红四军新泉整训纪念馆改扩建、宁化长征精神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

环境配套工程:建设长汀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中央苏区经济中心(红色小上海)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瞿秋白烈士纪念设施升级改造、宁化县湖村红色旅游区改扩建、上杭红色景观(红色旅游金三角)综合提升和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明溪县滴水岩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中央红军转战长征泰宁旧址旅游基础设施、建宁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等项目。

文旅融合工程:重点建设长汀长征出发地旅游基础设施及红色文化创意基地建设、武平第五次反“围剿”南方三年游击战红色旧址保护传承工程、龙岩市永定区历史文化名镇建设、福建(泰宁)红色文化影视基地建设、尤溪县梅仙红色旅游等项目。

数字再现工程:建设汀江(长汀)红色航线再现工程,永定长征文化数字化、智能化展示工程,宁化长征文化智能化展示工程等项目。

教育培训工程:依托长征沿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资源,开发专项教学课程,开展长征精神主题教育培训,打造长征精神现场教学点。推动建设长汀长征学院、上杭红色教育培训基地、林畲长校里田红色教育基地等项目。

第二节  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革命遗址保护修复。加强古田会议旧址群、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新泉整训旧址群、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北上抗日先遣队旧址、少共国际师指挥部旧址、建宁县中央苏区红色旧址等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开发和利用,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管理、维护。推动符合条件的遗址遗迹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命名一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支持宁化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群申报第九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推动红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旅融合工程,探索创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拓展实景演出、红军长征场景复原等红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全面提升红色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水平,推动三明、龙岩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作一批红色精品力作,重点创作推介纪录片《新泉十日(暂名)》和电视剧《浴血荣光》《北上北上》《大道薪火》、网络剧《生死考验》等,加强红色文化宣传,提升龙岩“红古田”“风展红旗如画三明”品牌,加快建设泰宁、长汀、上杭等红色影视拍摄基地、文学创作基地。实施红色基因数字化传承基地建设工程,推进红色基因数字资源库、长征文化时空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建设,打造全国红色文化数字化传承样板。

第三节  推进文化传承发展

做强闽西文化品牌。持续打造客家文化、闽学(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办好世界客属石壁祖地祭祖大典等传统文化活动,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等项目。持续推进万寿岩、奇和洞等重要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支持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创新非遗活态传承发展模式,重点建设闽西汉剧、客家土楼营造技艺等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推动非遗项目与产品产业化发展。

发展红色文化教育。实施红色教育培训工程,争取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古田干部学院、宁化县委党校(宁化县长征精神现场教学点)、长汀县委党校(长汀县长征精神现场教学点)等设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教研部与古田干部学院教研部挂钩帮扶机制,加强龙岩学院福建省高校党员教育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古田会议精神研究中心,推动古田会议精神列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进龙岩、三明创建“红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创新区”,深化“红色铸魂”研学实践教育,推动古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古田国防教育主题园、三明干部红色精神培训基地等的建设。建设好龙岩中央苏区金融街,打造全国红色金融教育基地。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全民参与全民提升的文明实践机制,加快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打造具有闽西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示范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及其数字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示范区党委的组织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全局性、系统性思维,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能力。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快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支持政策落地实施,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沟通汇报,争取尽快落实对示范区执行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用好用足国家对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省直各有关单位优先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示范区。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省级财政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时向示范区倾斜,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加大对示范区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三明、龙岩市设立闽西原中央苏区产业振兴基金,推进示范区建设。

加大投资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加大省级预算内投资投入,适当降低门槛,优先将符合标准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争取将示范区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调整。争取将示范区相关航线调整为政策性航线,提升运输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灾害防御和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专项补助标准。将更多公共体育场馆纳入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范畴。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信贷投放。支持龙岩、三明现有银行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绿色保险,加快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武平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深化三明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上市融资。对示范区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且符合林业贷款贴息使用范围和省级以上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列入省级贴息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省技改融资支持专项,降低技改项目融资成本。支持三明研究探索设立区域性生态资产交易中心。鼓励省级国有投资平台及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

加大土地保障支持。在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要求前提下,对示范区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示范区列入国家、省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对废弃园地等宜耕农用地实施土地整治增加耕地。

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重点高校与示范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健全省有关单位与示范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机制,开展“组团式”挂职,实现全覆盖。

第三节  加强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争取示范区重要事项、重大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三明、龙岩市要切实担负起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两市会商机制,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力推动示范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切实把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省属企业要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助力示范区建设。省发改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会同三明市、龙岩市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定期听取规划实施情况汇报。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