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福州力添针纺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4〕148号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州力添针纺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4〕116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力添针纺有限公司使用罗源湾南岸大官坂垦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范围内40.1288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年产3.3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自此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福州力添针纺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福州力添针纺有限公司年产

3.3万吨高档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拐    点

纬    度

经    度

1

26°20′39.209″

119°44′17.114″

2

26°20′19.605″

119°44′29.212″

3

26°20′28.856″

119°44′47.676″

4

26°20′48.144″

119°44′35.803″

单 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 海

1-2-3-4-1

40.1288

宗 海

1-2-3-4-1

4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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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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